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鄂尔多斯”战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鄂尔多斯市委 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打造一流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党发〔2023〕19号)、《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党办字〔2024〕26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60号)等规定,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3名。具体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岗位目录》(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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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需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含1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国(境)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结果;
3.年龄条件:发布人才引进公告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即1989年11月12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即1979年11月12日之后出生);
4.符合《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岗位目录》所列学科、专业、资格条件等要求;所有引进岗位均不接收以第二学位、辅修学位报考。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9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至12月2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ordos.gov.cn)进行报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17:30,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引进资格条件和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查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人才引进政策咨询电话:0477-8581238(鄂尔多斯市国资委办公室)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477-8581222(鄂尔多斯市国资委机关纪委)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30-17:30
附件:
1.《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岗位目录》.xlsx
2.《诚信承诺书》.docx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编辑 :李 洋
校 对:金华丰
审核:李臻昊 王 芳
终审:纪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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