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尼(603595)发布公告,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此次处罚主要源于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及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而言,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广东天域半导体签订的销售合同金额为6.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1.84%。然而,合同履行期间实际交付数量未达到约定的交付计划,导致公司未能及时披露重大合同无法按期完成的事项。
此外,公司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利润总额合计约为3878万元和7228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8.63%和70.95%。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公司被处以7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沈新芳、总经理沈晓宇等相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罚款和警告。公司表示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流程建设,提升合规性。
2025年前三季度,ST东尼实现收入14.57亿元,归母净利润-14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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