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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我是仪陇县新政镇嘉欣路一段88号领秀江山小区业主 ①我们小区物业今年5月份合同到期,社区以个别业主在未公告通知的情况下与征求多数业主意见的情况下与物业公司非公开的续签了合同,严重侵犯了全体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②我们小区物业费收费高,步梯6角一平米,属县内最高。 ③多数户业主要求物业费合理降价,因为业主出钱旧改了,物业投入减少了,应该合理降价。 ④物业公司违法,恶意催收,用门禁系统捆绑物业费,制限业主们的人车进出。 ⑤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和态度与服务等级和价格不匹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5-11-01 11:43:05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咨询建言感谢将在5个工作日内详细回复;投诉求助将在15个工作日详细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仪陇县新政镇
回复时间:2025-11-06 16:32:09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关于物业违法,社区违规的问题已收悉。经新政镇新政镇人民政府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所反映的两个问题,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南门社区了解领秀江山小区物业公司续签合同和物业费用的问题。1.现物业公司是由业主大会现场选聘产生的,服务已有五年,期间并未有业主反映物业费用高的问题。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已于今年五月到期,因老旧小区改造,在社区征求楼栋长和部份业主代表意见后,大家认为旧改涉及问题较多,需要物业开展相关服务和协调工作,不能暂停物业管理和服务。几年前市上打造基层治理小区示范点,新政镇将领秀江山作为重点示范小区。为了提高示范小区的自治管理质量,加上当时很多业主反对再选业委会,所以社区在业主推荐基础上选举了楼栋长、组建议事会,代行相关工作,并公示于小区单元内。您所反映的与社区私下签订新的合同,该情况不属实,是在召开楼栋长和部份代表会议,征求大家意见后由议事会与物业公司续签了两年合同。2.您所述物业管理费用高的问题,据了解该小区五年并未提高物业费。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公司承诺在原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若物业公司不能履行职能职责,议事会将会对物业公司进行问责,情节严重可清退等处罚情况。
仪陇县新政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06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仪陇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回复时间:2025-11-06 18:20:4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通过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物业违法,社区违规”的问题已收悉,经仪陇县房地产服务中心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该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在属地社区的指导下,小区物业企业与小区议事会签订了新合同,约定多层住宅物业费标准为0.6元/建筑平方米·月。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物业费调整需由业主共同决定。针对您反映的服务问题,我中心已约谈物业企业负责人,责令其立即整改:一是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及专业能力;二是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达标。若您对社区履职有异议,建议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
感谢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仪陇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6日
崛起南充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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