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源县公安局后所派出所处置一起盗窃案。
后所派出所接到茹先生报警称:其手机被盗,微信里的钱被盗刷2700元。
接警后,民警、辅警迅速赶赴案发现场展开调查。经了解,茹先生在辣椒地里摘辣椒时,将装有手机的外套放置于三轮摩托车上,傍晚收工时发现手机丢失,兜里的现金也不见了。次日,茹先生购置了新手机并登录微信,查询账单时发现账户内的钱被盗刷。
民警根据线索锁定嫌疑人朱某。朱某被依法传唤至后所派出所接受调查,民警当场查获茹先生被盗的手机和100余元现金。
原来,朱某为茹先生采摘辣椒,茹先生本应支付朱某100元劳务费,但当天茹先生醉酒就一直未支付。朱某心生报复,来到茹先生的辣椒地旁,趁其不备将其手机和衣服里的100余元现金偷走。由于茹先生设置的密码简单,朱某仅尝试3次便破解了锁屏密码。随后,朱某带着茹先生的手机来到宣威市某乡镇超市购物,朱某发现茹先生的手机设置了免密支付,单次消费不超千元便可成功支付。朱某便在两家超市前后消费10余次购买香烟等物品,共消费2700元。
目前,朱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刑事拘留。
记者 甘仕恩 通讯员 徐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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