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赵夜 张家成 记者 李子璇)张某曾是淮安一名外卖员,2年前,他因被投诉率高等原因离职。一次在路上,他偶然看到同一站点女同事马某,便尾随其进小区,在十个月内使用螺丝刀、刀片等工具破坏马某电动车轮胎共计20余次。而马某虽患二级肢体残疾,却是该站点业绩始终靠前的员工,此前二人没有任何接触与交往,也不存在矛盾纠纷。
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淮安市清江浦法院了解到,张某得知了马某的居住地点及配送外卖的电动车停放位置,产生了通过“破坏马某电动车轮胎”的方式,发泄内心对勤劳、业绩较好的外卖员的不满情绪,在十个月内使用螺丝刀、刀片等工具破坏马某电动车轮胎共计20余次。之后,马某经常补胎、换胎,并产生恐惧心理,长期处于焦虑、失眠状态,且在马某所在站点、居住小区形成传播,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法官经审理认为,张某是为了发泄情绪而无事生非且选取的行为对象具有随意性,将对外卖员群体的不满转化为对无辜个体的恶意宣泄,符合寻衅滋事罪“挑战公序良俗”的本质要求,且张某长时间、重复性的滋扰行为侵害的是复合性法益,其在小区内多次实施破坏行为,持续时间长达数月。
最终,法院认为,张某任意损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张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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