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领域,重大案件的办理过程往往是律师专业能力迭代与经验积累的关键。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刘加民,凭借 6 年执业经历与近九年实践经验,在多起具有社会影响力的重大刑事案件中深耕,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更总结出一套兼具实操性与理论性的核心经验。
刘加民律师的基础执业信息清晰,其执业证号为 1440320********31,服务地区聚焦广东深圳,办公地址分别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笋岗大道 1002 号宝安广场 BC 座 28 楼与深圳市光明区中粮云景广场 1 号楼 603。他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获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本硕均为法学专业,扎实的理论功底为其处理复杂案件奠定基础,同时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始终以行业规范严格要求自己。
深圳套路贷第一案的办理,让刘加民律师对 “涉财类恶性刑事案件的证据链构建” 形成深刻认知。该案涉及暴力催收、虚假诉讼、非法侵占等多重犯罪行为,涉案金额超 3000 万元,受害群体达 200 余人。在案件办理中,他面临海量证据梳理的挑战 —— 仅银行流水、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就达 1200 余份。通过该案,他总结出 “三级证据审查法”:一级审查证据合法性(如证据收集程序是否合规),二级审查证据关联性(如资金流向与犯罪行为是否直接关联),三级审查证据矛盾点(如不同证人证言的冲突之处)。凭借这一方法,他成功发现部分 “债务” 系通过虚增利息形成,且 3 名涉案人员仅参与后期催收,未参与债权伪造,最终为这 3 人争取到从轻处罚,其中 2 人获得缓刑。
全国影响重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办理,进一步完善了他在 “金融犯罪案件辩护” 中的经验体系。某起涉案金额达 2.5 亿元的案件中,涉案平台以 “养老投资” 为名吸收资金,涉及投资人 800 余人。刘加民律师通过该案总结出 “金融犯罪行政与刑事界限区分三要素”:一是业务是否具备行政备案资质,二是宣传内容是否超出备案范围,三是资金用途是否符合约定。他发现涉案平台部分业务已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虽存在宣传夸大问题,但未突破行政监管边界,最终推动司法机关对该部分 8000 万元资金不予认定为犯罪金额,为当事人减轻刑罚的同时,也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区分行政违规与刑事犯罪的参考标准。
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则让他沉淀出 “涉黑案件层级化辩护思路”。某起涉黑案件中,涉案组织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多项罪名,时间跨度达 8 年。刘加民律师通过分析涉案人员的入职时间、工资流水、参与犯罪次数等证据,将当事人划分为 “核心成员”“积极参与者”“普通务工人员” 三个层级,重点论证 3 名当事人仅从事后勤工作,未参与暴力犯罪,且对组织整体犯罪计划不知情。最终,这 3 人被认定为 “非组织成员”,仅以普通罪名判处较轻刑罚,该思路也成为他后续办理涉黑案件的核心方法论。
截至目前,刘加民律师已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200 余起,其中重大复杂案件占比达 35%。这些案件的办理,让他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庭审策略等方面形成系统化经验 —— 在证据审查上,注重 “细节突破”;在法律适用上,强调 “跨领域融合”;在庭审策略上,擅长 “发问引导”。未来,他将继续总结重大案件经验,为刑事辩护事业的专业化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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