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视频在网络热传:一名怀孕超过35周的孕妇因隐瞒孕周强行登机,与机组人员发生争执,致航班延误一个多小时,最终在警方介入下离开。
事件迅速引发广泛讨论,许多网友不解:航空公司明明有明确规定,为何仍要隐瞒?万一飞行中发生意外,责任谁来背负?同机旅客的时间与经济损失,又该如何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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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画面中,机组人员聚集在机舱出口处,与一对乘客僵持不下,周围不少旅客也纷纷起身观望,据视频发布者描述,该孕妇自称孕期已达36周,却仍坚持乘机,并要求航空公司给予特殊照顾,甚至表示“如果出事需由航司负责”。
在空服人员劝说其下机过程中,她一度声称身体不适,导致沟通受阻、场面紧张,最终经警方协调,这对夫妇才离开机舱,航班得以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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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航空客服事后回应,该航班确实因“旅客个人原因”延误,根据公司运输规定,孕期35周及以上孕妇不予承运,若延误非航司责任导致,航空公司一般不提供补偿,乘客如有购买航班延误险,需自行联系保险机构申请理赔。
那么,如果孕妇隐瞒真实孕周执意乘机,并在空中发生意外,法律责任应如何界定?有律师分析指出,孕妇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义务在乘机前如实申报自身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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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如超过承运标准的孕周则构成重大过错,一旦发生机上分娩或其他健康风险,主要责任应由其本人承担。
此外,航空公司在客票购买、值机等环节如已对孕妇乘机限制作出明确提示,其免责声明在法律上通常有效,只要相关条款不违反现行法规,且尽到充分告知义务,法院多会认可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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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该乘客的行为已实际扰乱航空器内秩序,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法》下的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
因旅客个人不当行为导致的航班延误,航空公司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机旅客如能证明因延误产生直接经济损失,如错过重要会议、额外住宿支出等可依法向涉事旅客主张民事赔偿,或通过自身购买的旅行不便险向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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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孕妇、高龄老人、患有急病或术后旅客等特殊人群,出行前主动查询航司政策、必要时提前开具适宜乘机证明,应成为基本操作,这不只是对自身安全负责,也是对其他旅客出行权益的尊重。
了解了事情之后,网友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规则就是规则,35周以上不能飞是为了你和宝宝的安全着想,这么隐瞒太自私了!”
“全飞机的人都被她连累延误,别人的时间就不是时间吗?支持航司和警方的处理结果。”
“航司的规定虽然清楚,但查验环节是不是存在漏洞?光靠孕妇自觉申报够不够?”
“万一在空中真的发生紧急情况,恐怕会引发更大的麻烦,到时候损失更大。”
你在出行途中是否也曾遭遇因个别旅客不当行为导致的航班延误或秩序混乱?你认为在保障特殊人群出行需求与维护航空安全及多数旅客权益之间,应如何取得合理平衡?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经历与观点。
信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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