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启用1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根据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公交管〔2020〕73 号)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二条规定,太原市娄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启用1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娄烦县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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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时间自2025年11月8日至2025年11月14日。
公示期结束,娄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正式启用以上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设置地点相关路口、路段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逆向行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摄录取证及查处。望广大交通参与者支持配合。
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注意行车安全,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古交城区增设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公交管〔2020〕73 号)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二条规定,在古交市城区增设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车载视频取证)设备,现依法予以公告。
启用时间
2025年1月12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为公示期,2025年11月20日启用。
所抓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视频取证车辆及抓拍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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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交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1月11日
来源:古交公安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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