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交通安全防线,有效预防和减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交通事故发生,石屏县公安局于10月29日正式发布通告,启动为期一个月的骑乘人员安全守护行动,营造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放学高峰时段,石屏高级中学的学生们陆陆续续从校门口骑着摩托车、电动车准备回家。此时,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秩序中队的民警们早已在此处严阵以待,民警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并向家长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在宣传过程中,不少学生表示,之前对安全骑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经过民警的讲解,以后一定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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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王晨宇说:“经过交警的宣传,我们在行驶过程中应该做到减慢骑行,不超速,不超车,不并排行驶。我们应该戴头盔并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做到礼让行人,其实最终还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
整治行动不仅仅局限于学校周边,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自2025年11月1日起开展集中宣传和整治,后续转为常态化治理,整治范围覆盖全县区域,主要针对不戴头盔、超速、闯红灯、使用手持电话、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在此期间,全县各个主要路口和交通要道,都有民警执勤,对过往的摩托车和电动车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交警会立即进行拦截,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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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秩序中队中队长 李碧敬说:“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有闯红灯、逆行、使用手持电话、违法载人等普通违法行为处罚款20-50元;对非法改装、醉酒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处罚款200-500元;对于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处200-5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对于酒驾摩托车的,处1000-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交通安全无小事
文明出行靠大家
交警对广大骑乘人员作出提醒
道内骑行不逆穿,载人抢道惹祸端!
低头一秒盯屏幕,危险近在下一步!
灯如法眼悬苍穹,一念侥幸万念空!
交通安全无小事,防护要从“头”开始!
记者:石屏县融媒体中心 唐瑾 普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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