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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负责审理前国务总理韩德洙叛乱罪案件的法庭发现,前总统尹锡悦与前国防部长金金龙显未按照传票要求出庭作证,因此决定对他们处以罚款并发布了强制出庭令。此前,两人曾向法庭提交不出席庭审的理由书,但法庭认为这些理由“并不正当”,因此对他们采取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3部(部长审判员李振官)12日上午对涉嫌帮助内乱首领、从事内乱重要任务等的韩国前国务总理韩德洙进行了一审继续公审。
当初法庭计划当天上午对金龙显进行证人审问,但金龙显没有出席。金龙显方面本月10日向法庭提交了不出席理由书。
金龙显方面在不出席的理由书中表示:“仅目前正在进行的审判就负担严重,其他审判证人无法出席。金龙显目前处于长期拘留状态,接连出席公审,疲劳持续累积”。
他还列举了“在(金龙显的)审判尚未确定的情况下,在其他审判中被迫作证属于宪法上的基本权利侵害,也属于行使防御权的本质侵害”的理由。
但法庭表示:“金龙显提交的内容不能成为拒绝证人出庭的正当理由。将处以500万韩元的罚款,并签发拘捕令。”
法庭说:“证人出庭和拒绝作证是两码事,接受多个审判是因为证人介入了各种情况,而不是归咎于法庭。”
“法律上保障了拒绝作证的权利,拒绝出席的部分也不像话,不能认为是侵犯防御权。”
法庭考虑到金龙显的审判日程等,将19日下午2时重新指定为金龙显的证人审问日期。
另外,原定于当天下午进行证人审问的尹锡悦也在本月10日提交不出席理由书后没有出现在法庭上。
法庭表示:“正如上次所说,尹锡悦提交了缺席理由书。但我们认为这些理由并不足以成为其缺席的正当理由,因此决定对其处以500万韩元的罚款,并发出传票。我们将于19日下午4点对其进行传唤。”
当天上午在审判结束时,法庭也曾表示:“如果(尹锡悦)今天不出席,将签发拘捕令,但我认为会执行。如果执行不力,有必要掌握准确情况。将传唤拘捕相关拘留所负责人,确认具体情况。”他还表示:“关于证人不出席问题,法庭将讨论是否可以通过追加制裁进行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1条,法院在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席时,可以处以5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在处以罚款后,如果证人仍无正当理由拒绝再次出庭,法院可以根据相关决定对其处以7天以内的拘留。所谓拘留,是指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拒不遵守法院的命令或传唤,或者扰乱法庭秩序的人,法院所采取的将其关押在拘留所等场所的处罚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以拘捕不接受传唤的证人。
由于两人都未出庭,因此当天的审判仅进行了证据调查环节。
法庭就原定于17日进行证人审问的前经济副总理兼企划财政部长官崔相穆和前国民力量院内代表秋庆镐的出席表示:“经确认,两人都收到了(出席要求书)。”“已经告知了结束预定日期,如果被传唤的证人不出席,将考虑到这一点采取制裁措施。”
另外,法庭当天表示,将于26日结束一审辩论,并于明年1月末左右做出宣判。
法庭表示:“将于17日左右结束调查,24日对被告人进行审问,26日听取检察机关的求刑和被告人的最后辩论等,结束审理。”“宣判日期将于明年1月21日或28日周三下午2时进行。”
但法庭表示:“审判可能会发生各种变数或意想不到的事情。我们的目标是按照所说的进行。”
韩德洙因涉嫌在非常戒严时,作为国务总理,没有尽到阻止前总统尹锡悦内乱行为的宪法责任,帮助尹锡悦而被起诉。
他还涉嫌为弥补最初宣布戒严的法律缺陷,制作和废弃事后宣布文,并在宪法法院弹劾尹锡悦的审判辩论中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以“没有意识到宣布戒严”为宗旨进行伪证。
此后,根据内乱特检组(特别检察官赵恩锡)的起诉书变更申请,韩德洙还涉嫌从事内乱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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