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1月12日,东京审判庭上,11名法官对28名甲级战犯(实际受审25人)宣读有罪判决。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武藤章、木村兵太郎被判处绞刑,其中松井石根被认定为南京大屠杀的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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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宣判结束后,印度法官拉达·宾诺德·帕尔却把一份厚达1235 页的《个人异议书》拍在桌上,其中洋洋洒洒40多万字,竟全是在为日本战犯开脱!
这份《个人异议书》中,帕尔竟然宣称:“全体被告无罪;侵略战争不构成个人犯罪;南京大屠杀证据不足……”
这不是法律见解,而是对上千万战争冤魂的二次践踏,是对所有反法西斯烈士的侮辱!
这份《个人异议书》可以说是帕尔最后的挣扎,但是这改变不了战犯有罪的事实。然而,当我们回顾那段历史,帕尔的毒论依然令人咬牙切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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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帕尔到底说了些什么?
1.“国家行为论”
帕尔声称“战争是国家行为,个人不应负责”,然而在日本当年的近百份御前会议记录、五相会议备忘录、关东军与参谋本部的往返电报上,落款全部都是东条英机、板垣征四郎、武藤章等战犯的个人签名。
松井石根在《进攻南京城要领》的手稿上,亲手用毛笔批示“不接受俘虏”,并盖上了其私章。
这些证据足以证明,侵华战争是战犯们的共同策划。
如果按照帕尔的理论,那么世界上任何一个发动战争的人都可以把自己的罪行归咎于国家这一抽象的概念,那岂不是每个犯下战争罪的人都可以逍遥法外?
2.“事后法论”
根据法理,新立的法不能定过去的罪。因此,帕尔宣称:“反和平罪、反人道罪在二战前并无明确定义,用它们审判被告等于‘事后法’,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然而,1907年的《海牙第四公约》就明确规定了战时保护平民与战俘;1929年的《日内瓦公约》早已把屠杀、虐待战俘、故意轰炸不设防城市列为犯罪。这些罪名虽然没有被写入国际法,但是根据法理,只要犯罪行为发生时已被国际条约所禁止,便能够追责!
帕尔作为能参与东京审判的大法官,他不可能不知道这一原则。他将国际条约与国际法故意区分开来,甚至都不是在为战犯开脱,而是在践踏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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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战胜国宣传论”
帕尔指责检方提出的南京大屠杀、巴丹死亡行军等证据“属战胜国宣传,不能采信”,他的这一论调至今都遗毒不清,日本右翼始终将其作为否认罪行的主要“依据”。
然而,检方所提交的419份书面证词、180张现场照片、45份日本宪兵队电报(原件盖“极密”印章),已经形成交叉印证链,这些证据不仅有来自官方、还来自第三方以及日本方面。
甚至就连松井石根本人都自供:“入城仪式后,军纪极度紊乱,掠夺、强奸不断发生。”
而战后发掘出来的江东门万人坑、上新河万人坑也与法庭记录中的埋尸地点、尸骸层位完全一致,足以证明证据的真实性。
帕尔仅用“宣传”二字就否认检方提供的所有证据,毫无法理依据。根据“谁质疑谁举证”原则,帕尔必须拿出证据反证才行,但是他至始至终就靠一张嘴!
要知道,帕尔是法官,而不是律师!而他的这种论调,早已不符合他作为法官的职能,令他俨然就是一个在为日本战犯竭尽全力辩护的律师。
二、帕尔为什么要这么做?
1.殖民心结:从反英转化为反西方
在东京审判时,印度尚未摆脱英国的殖民统治。帕尔从小就目睹了英式法庭对印度民族运动的镇压,因此对英美法系天生带有偏见。
基于这种偏见,帕尔错误地把日本的侵略行为视作“民族解放运动”。他曾经公开赞赏日本对驻印英军的进攻,并将日本的侵略行为称为“将欧洲人赶出亚洲的必要之恶”。
在他的《个人异议书》中,也曾多次将日本发动的侵略战争称作“反殖民斗争”。
但被帕尔忽视的是,日本所侵略的并不是欧洲国家,而是亚洲国家。即便他们驱赶了欧洲殖民者,也最多把印度从欧洲的殖民地变为日本的殖民地,其殖民的本质并不会改变!他不明白,真正的革命是由内而外的,依靠外力的革命最多只能算是驱虎吞狼,狼走了,但是虎患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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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治投机:为个人和印度谋取利益
当时日本虽然战败,但是依然是亚洲最强的国家。帕尔想要帮助印度迅速崛起,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拉拢日本。
从这一想法诞生时,他就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官,而变成了一个政治投机者。
由于帕尔在东京审判时期始终坚持日本战犯“无罪”,日本也在经济复苏后迅速“投桃报李”。截止2025年3月,日本已经向印度累计援助(ODA)贷款超7.6万亿日元,涵盖经济、军事、基础建设、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而利息仅为0.1%。,这一极低利息也被印度媒体讽为“战犯利息”。
相比于印度,日本向孟加拉国提供的贷款利息则为1.7%-2%,向越南提供的贷款利息为1.5%左右,提供给其他国家的贷款利息普遍在2.3%左右。毫无疑问,印度是日本的最大、最惠受援国。
除了为印度谋得了来自日本的援助,帕尔本人也获得了不少利益。虽然他没有直接从日本方面获得“酬劳”,但是他此后多次前往日本,举行了众多演讲,获得了日本方面授予的学位、勋章,并且接受了多家媒体采访。如果我们把这些东西转化为经济利益,帕尔的收益就算是保守估计也达到了10亿日元。
三、帕尔后来怎么样了?
帕尔在东京审判结束后,回到印度担任加尔各答高等法院的法官,并且与日本右翼关系密切,多次前往日本参与活动。
但是,由于其在东京审判中的所作所为,在国际上帕尔遭受到了“技术性忽视”或者“边缘化”。
在国际法教科书中,纽伦堡-东京审判章节通常只列10位签署“多数判决”的法官,帕尔的名字则被省略或出现在注脚中。
国际法主流期刊多次拒绝帕尔发表相关论文,从东京审判结束到他去世,帕尔仅仅只有一篇论文获得通过。
从1949到1965年,帕尔曾三度竞选国际法院法官,但均因“东京审判异议”而落选。
1967年,帕尔去世,终年78岁,印度政府仅发表了简短的悼词。但是日本却为他举行了隆重的追悼会,不仅降半旗,还在东京、广岛、长崎三地为帕尔立碑。同时,日本右翼还将帕尔的一半骨灰从印度迎回日本,供奉在靖国神社中。
然而,日方的这些纪念并没有给帕尔增添多少光彩,反而把他永远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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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帕尔的长孙索姆纳特·帕尔在接受《印度教徒报》采访时说:“我们家人现在最怕别人知道姓帕尔。”
这就是帕尔,一个为法西斯战犯开脱的国际大法官,他用自己的信誉与尊严换取了经济利益,但是却难以再在国际主流社会上立足,甚至连他的后人也以姓帕尔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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