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熙熙攘攘的机场出发大厅,几位衣着精致的旅客刚刚在免税店完成交易,购买了大量的高档化妆品等。然而接下来,在候机区不起眼的角落里,他们左顾右盼,将免税品胡乱塞入黑色垃圾袋,用垃圾覆盖后逃离。
这是蔡某某、严某某等人将免税品走私入境的一幕。用这种方式,该团伙共计偷逃税款99.8万余元。11月12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获悉,近日,经该院提起公诉,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蔡某某、严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至拘役两个月不等,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检察机关介绍,2024年6月至11月间,被告人蔡某某等人伙同机场保洁人员严某某,由蔡某某等人多次在机场国际出发区域的日上免税店购买化妆品、卷烟等免税品后,放置在约定偏僻位置的垃圾袋中,再由严某某利用机场保洁员身份,将上述免税品装入垃圾车内从员工通道走私入境。经查,该团伙共计偷逃税款99.8万余元。
检察官介绍,本案犯罪分子采用“化整为零、里应外合”的走私新手法,联合机场工作人员利用员工通道将免税品走私入境,偷逃国家税款,数额巨大,该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走私普通货物罪。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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