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老周,周建国,五十六了,还没尝过婚姻的滋味。年轻时在厂里当技术员,一门心思扑在图纸和机器上,总觉得女人是麻烦,感情是负担。等回过神来,厂子黄了,我也成了下岗工人,头上添了白发,脸上刻了皱纹,更没人看得上我了。这些年,我靠着给人修修电器、装装水电,一个人拉扯着日子,倒也清净。
但人上了年纪,最怕的不是穷,是孤单。尤其到了晚上,这空荡荡的老房子里,只有墙上挂钟的滴答声陪着我,那声音像是在倒数我剩下的日子,听得人心慌。街坊王姐看不下去,非要给我张罗个对象,说对方叫陈秀兰,五十四岁,也是单身,人本分,就想找个伴儿搭伙过日子。
我本想拒绝,都这岁数了,还折腾什么。可王姐一句话戳中了我的软肋:“老周,你就不想有个人,在你起夜咳嗽的时候,能给你递杯热水?”我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心里那块冻了多年的冰,好像裂开了一条缝。
相亲那天,我特意穿上了压箱底的蓝色中山装,头发抹了点水,梳得整整齐齐。约在公园的小亭子里,我提前半小时就到了,手心里全是汗。陈秀兰来的时候,我一眼就认出来了。她穿着一件碎花衬衫,头发在脑后挽了个简单的髻,看着比照片上要瘦一些,眼角的皱纹藏不住岁月的痕迹,但眼神很温和,像秋天的湖水。
我们聊得还算投机。她也是苦命人,丈夫早些年走了,一个人把女儿拉扯大,现在女儿嫁到外地,她守着个空房子,跟我一样,也是怕孤单。她说话声音不大,但很实在,不绕弯子。她说:“周大哥,我也不瞒你,我就是想找个人,晚上能说说话,家里有个啥事能搭把手。你要是觉得我合适,咱们就处处看。”
我心里挺感动的,觉得这女人真实。聊到她说她租的房子马上到期了,房东要收回去给儿子结婚用,她正愁没地方去。我脑子一热,话就冲口而出了:“你要是不嫌弃,就先搬我这儿来住吧。我这房子虽然旧了点,但两间屋,宽敞。”
话说出口我就有点后悔,太唐突了。没想到陈秀elen秀兰只是愣了一下,随即就笑了,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了:“周大哥,你真是个实在人。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当天下午,我就骑着我的三轮车,帮她把不多的行李拉了回来。一床被褥,一个箱子,还有些锅碗瓢盆。我把朝南的那间大屋收拾出来给她住,自己搬到了北边的小屋。看着家里突然多了一个女人的东西,闻着空气里若有若无的雪花膏香味,我心里五味杂陈,既有点期待,又有点说不出的紧张。
晚上,秀兰做了四菜一汤,手艺真不错,红烧肉肥而不腻,番茄鸡蛋汤酸甜可口。我们俩坐在小方桌上,就着一瓶二锅头,边吃边聊。这是我这几十年来,吃得最热闹的一顿饭。酒精上了头,话也多了起来,我们聊过去,聊现在,聊对未来的那点念想。我发现,我们俩太像了,都是被生活磨平了棱角,只想在晚年找点安稳和温暖的人。
那天晚上,我喝多了,躺在自己小屋的床上,听着隔壁屋传来她均匀的呼吸声,心里踏实极了。我感觉自己不再是一个孤岛,这房子,终于有了点家的味道。我迷迷糊糊地想,这辈子,就这样了吧,挺好。
第二天早上,尴尬的事情就发生了。
我有个几十年的老毛病,就是每天早上五点半准时要上厕所,雷打不动。这老房子的厕所在院子角落里,得穿过堂屋和院子才能到。我睡得迷迷糊糊的,眼睛都没完全睁开,就跟往常一样,穿着那件洗得发白、裤腰带都松了的大裤衩,光着膀子就出了房门。
清晨的凉风一吹,我清醒了点。刚走到堂屋门口,就看到一个人影在厨房里忙活。是秀兰,她起得比我还早,正在给我准备早饭。她听到脚步声,一回头,我们俩的目光就这么撞上了。
空气瞬间凝固了。
我当时的样子,估计狼狈到了极点。头发乱得像鸡窝,光着干瘦的上半身,松松垮垮的大裤衩勉强挂在腰上,好像随时都会掉下来。而秀兰,她穿着整齐,手里还拿着锅铲,一脸错愕地看着我,那眼神里有惊讶,有尴尬,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东西。
我的脸“刷”一下就红了,从脖子根一直烧到天灵盖。我活了五十六年,从来没这么丢人过。我感觉自己像个被当场抓住的小偷,恨不得地上有条缝能钻进去。我脑子里一片空白,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就那么傻愣愣地站在原地,和她对视着。
那几秒钟,比一个世纪还要漫长。
最后还是秀兰先反应过来,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然后赶紧别过头去,肩膀一耸一耸的,显然是在憋着笑。她这一笑,我更窘了,抓起旁边椅子上搭着的一件衣服胡乱套在身上,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我去上个厕所。”说完,我几乎是逃也似的冲进了院子。
在厕所里蹲了半天,我的脸还是烫的。我懊恼地直拍自己的脑袋,周建国啊周建国,你真是老糊涂了!怎么就忘了家里多了个人呢?这下好了,第一印象全毁了。人家秀兰会怎么想我?会不会觉得我这个人邋遢、随便、不尊重人?她会不会一生气,今天就收拾东西走了?
我越想越害怕,心里七上八下的。好不容易做好了心理建设,硬着头皮回到屋里。秀兰已经把早饭端上了桌,是小米粥和她自己烙的葱油饼。她看到我,眼神有点躲闪,但还是故作镇定地说:“快来吃吧,一会儿凉了。”
我低着头,不敢看她,坐下来默默地喝粥。饭桌上的气氛尴尬得能拧出水来。我几次想开口道歉,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觉得说什么都苍白。
沉默了半晌,还是秀兰先开了口。她轻轻叹了口气,说:“周大哥,你别往心里去。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一个人过习惯了,都这样。”
我抬起头,看到她脸上带着一丝理解的微笑,心里的石头顿时落下了一半。我赶紧说:“秀兰,对不住,我……我真是……”
她摆摆手,打断了我:“行了,多大点事儿。不过……”她顿了顿,看着我,眼神里带着点促狭的笑意,“以后在家里,还是得注意点形象。你那大裤衩,裤腰带该换根新的了。”
我一愣,随即也忍不住笑了。这一笑,所有的尴尬和紧张都烟消云散了。我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说:“是该换了,是该换了。”
那顿早饭,我们就在这种奇妙的氛围里吃完了。一件原本可能导致我们分道扬镳的尴尬事,就这样被她用一种温和又带点幽默的方式化解了。那一刻,我看着她,心里涌起一股暖流。我觉得,这个女人,不仅善良、实在,还很有智慧。
从那天起,我们的关系好像更近了一步。我开始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穿戴整齐。她也把这个家打理得井井有条,我那些乱放的工具被她收进了工具箱,阳台上养了几盆绿萝,窗户也擦得锃亮。我的脏衣服不再堆成山,她会默默地帮我洗好,叠得整整齐齐放在床头。
我们就像一对生活了很多年的老夫老妻,分工明确,默契十足。我负责出去干活挣钱,修理电器,她负责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做好热腾腾的饭菜等我回来。晚上,我们会一起看看电视,聊聊一天遇到的事。有时候,她会给我讲她女儿小时候的趣事,我也会跟她讲我年轻时在厂里的辉煌岁月。
有一天晚上,我修一个老旧电视机,弄到很晚,一个零件怎么也找不到。我急得满头大汗,秀兰就默默地搬个小板凳坐在我旁边,帮我打着手电筒,递个螺丝刀。她什么也没说,但她的陪伴,就是对我最大的安慰。那一刻,我看着她被灯光照亮的侧脸,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这辈子,就是她了。
相处了半年后,在一个天气晴朗的下午,我鼓足了勇气,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我攒了很久钱买的金戒指,虽然款式有点老,但沉甸甸的。我走到正在择菜的秀兰面前,把戒指递给她,嘴笨,说不出什么漂亮话,只能憋出一句:“秀兰,我们……去领个证吧?”
她愣住了,看着我手里的戒指,眼圈一下子就红了。她没说话,只是重重地点了点头,眼泪就掉了下来。
去民政局那天,我们俩都穿得很郑重。拿到那两个红本本的时候,我的手都在抖。五十六年了,我周建国,终于有家了。走出民政局的大门,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我看着身边同样眼含泪光的秀兰,心里无比踏实。
我常常会想起我们同居第二天早上的那件尴尬事。现在想来,那或许不是尴尬,而是一种缘分的催化剂。它让我们用最快的速度,看到了彼此最真实、最不设防的一面,也让我们明白,生活本就是由这些琐碎、甚至有些狼狈的瞬间组成的。真正的搭伙过日子,不是看对方有多完美,而是看你能不能接纳对方的不完美。
如今,我和秀兰已经领证两年了。日子过得平淡如水,但每一天都充满了温暖。早上,我们一起去公园晨练;白天,我出去干活,她在家操持;晚上,我们一起做饭,饭后牵着手去散步。我起夜咳嗽时,她真的会给我递上一杯温水;她腿脚不好,我也会耐心地给她按摩。
我们都曾是孤单的岛屿,在人生的晚秋相遇,然后连成了彼此的陆地。我常常在想,幸福是什么?或许幸福不是年轻时的轰轰烈烈,而是在我五十六岁这年,遇到了一个愿意接纳我松垮的大裤衩,并提醒我换根新裤腰带的女人。这就够了,真的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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