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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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第一财经 陈益刊
“十五五”时期中国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突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为此一项减税新政正在酝酿。
近期,《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称“十五五”规划建议)全文对外公开。其中在部署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时要求,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所谓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进行加计扣除,从而减少计税基数,实现少缴企业所得税,从而鼓励企业加大创新增加研发投入。
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此次“十五五”规划建议这一表述,意味着中国将进一步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目前全国这一比例为100%,预计可能提高至120%甚至更高,从而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未来还可以从提高研发质量方面优化现有税收优惠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
为了鼓励企业创新,中国早在1996就推出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此后这一税收优惠政策扣除比例和范围不断扩大。
其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2017年开始分行业分批次从50%提高至75%,并在2023年全面提高至100%,这意味着企业投入100元符合规定研发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享受200元税前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税负,而且这是一项长期制度安排。从国际上看,100%加计扣除的优惠力度在世界处于中等偏上水平。
另外,为了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至2027年底中国对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阶段性提高至120%。
而此次“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将提高。这引起相关企业高度关注。
一家大型手机制造等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总监告诉第一财经,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将激励企业进一步投入研发,提升企业竞争力,企业非常欢迎,正密切关注后续的政策细则。
为何此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只是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陈平路告诉第一财经,因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关键主体,而在实践中这两类企业往往是面临研发投入大、资金短缺等突出问题的。因此,通过提高加计扣除比例,可直接降低其税负,让企业享有相应的政策红利,从而有利于释放更多资源用于研发和创新活动。
从中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历史来看,这一比例提高往往先针对部分行业或特定类型企业,然后再覆盖所有行业企业。比如2017年中国率先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50%提高至75%。
此次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会从目前100%提高至多少备受关注。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田志伟告诉第一财经,预计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可能会提高到120%,这是一直以来我们国家促进研发突破发达国家封锁的一项重要税收优惠举措。这无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企业的研发积极性。
陈平路认为,对标国际一些科技强国来看,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等,其研发税收优惠比例普遍较高,如美国部分州加计扣除比例可达150%以上。我国为提升在全球的科技竞争力,需要向国际高水平看齐。
“基于政策连续性、财政可持续性和国际经验等方面考量,我国“十五五”期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将会实施阶梯式提高。具体地,整体企业比例预计将从当前的100%提升至120%-150%;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重点政策倾斜对象,比例有望提高到150%-200%。”陈平路称。
他表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我国突破“卡脖子”技术的关键力量,需要超常规政策予以支持,现有地方试点也为国家层面的推广提供了实践基础。从财政可行性来看,研发税收优惠的长期回报要明显高于短期财政减收,具备政策空间。
“从国际研发税收的激励经验来看,一些欧盟国家为激励企业研发投入设立了极高的税收优惠。例如,立陶宛允许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对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进行300%的加计扣除。还有,法国、葡萄牙等国则主要通过税收抵免等方式提供支持,其对中小企业的激励力度也是相当可观。相较于这些高达200%甚至300%的支持水平,我国当前政策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所以我国很有必要逐步接近这一支持水平。”陈平路说。
事实上业内也有类似呼声。由于高新技术企业采用15%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而普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因此现行采取统一的10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实际上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的减税额度低于普通企业。
全国人大代表、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卢庆国此前公开建议,可以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再提高至150%或按研发费用25%的比例抵扣所得税,以进一步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激励企业创新。
创新激励政策可进一步完善
陈平路认为,从制度演化视角看,中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已走过“路径依赖”阶段(50%→75%→100%),目前正处于“临界突破”期。所谓“突破”,不仅指比例提升,更在于政策逻辑从“补偿企业成本”转向“投资国家技术未来”。
他表示,此时针对高新技术与中小科技企业进一步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实质是国家通过税收工具向市场发送“技术方向”的信念信号,以“预期管理”方式降低私人部门的技术投资风险,形成“国家信念—市场响应”的正向循环。因此,比例进一步提升,既是大概率事件,更是制度跃迁的必然要求。
田志伟表示,一味地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可能会存在边际效应递减的问题。因此,未来应该从刺激研发增量,提高研发质量的角度出发,制定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他建议,可考虑引入研发费用增量抵免机制,对于企业本年度研发金额超过过去三年平均值的部分,按照一定比例设置税收抵免额,促进企业不断增加研发费用金额。另外可考虑引入发达国家的专利盒制度,对于使用高质量专利所赚取的利润,适用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比如说5%或者10%。这样能够激励企业提高研发质量,而不仅仅是堆研发专利数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田彬彬教授告诉第一财经,可考虑逐步引入研发税收抵免制度,允许一定比例的合格研发费用直接抵免企业所得税,减免额度不受企业所得税税率变动的影响,对企业研发投资决策的激励效果更为直观显著,有利于增强政策内在一致性。
“另外可以考虑对研发投入强度大、增长率高的企业提高优惠力度。建议借鉴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经验,企业研发投入增长率越高(如5%、10%)或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越高(如3%、5%),允许其享受的研发税收优惠力度就越大。”田彬彬说。
他建议,可以考虑提高企业基础研究支出适用的加计扣除比例。将企业投资高校、科研机构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支出的加计扣除比例提升至150%,通过精准引导企业加大对创新链上游环节的投入力度,强化高水平自主技术要素供给,加快催生适用于产业创新的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
陈平路建议,可考虑根据企业规模、所属行业及研发强度设置差异化加计扣除比例。例如,对研发强度超10%的高新技术企业,比例可提高至200%;对初创期科技企业,可探索实行“前端退税”(即现金返还),直接缓解其资金压力。同时,要适时扩大政策适用范围,可将软件、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关键新兴战略领域,参照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纳入重点支持清单,享受更高比例的政策优惠。
目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地,需要企业满足相关条件,业内认为也可进一步优化相关服务。
陈平路建议,可考虑简化执行流程,提升政策获得感。比如可推行备案制管理,从事前审批转向事后备案或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并纳入纳税信用进行管理,结合“以数治税”实践积极利用大数据技术自动识别与监控研发活动,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合规性成本与行政负担。
“同时,要统一与明确界定标准,建议由国家层面统一并细化研发费用的归集口径与范围,发布权威操作指南,避免各地执行尺度不一,帮助中小企业准确理解和申报。”陈平路说。
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24年度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32万亿元、享受户数61.5万户,较2021年度分别增长25.5%和16.7%,为我国研发投入强度提高到2.68%发挥了关键作用。
微信编辑| 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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