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
储存、销售均有严格规定
然而
安福县一家烟花爆竹店主
却为牟利心存侥幸
大幅超量储存
所幸民警
在日常检查中火眼金睛
及时消除了这颗“定时炸弹”
11月3日
安福县公安局严田派出所民警
如往常一样
穿梭在辖区的街巷之中
开展细致的公共安全检查
当巡查至一家烟花爆竹店时
经验丰富的民警
敏锐地察觉到了异常
——店内堆放的烟花爆竹数量
肉眼可见地远超常规
疑似存在非法超量储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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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指认其超量储存的烟花爆竹
民警随即依法
对该店储存的烟花爆竹
进行现场清点核查
经查,该店《烟花爆竹经营
(零售)许可证》上
明确核定其合法储存量为
250箱/250千克
然而,经过民警细致
严谨地逐一清点该
店铺实际储存的烟花爆竹
数量竟高达611箱
远超许可规定储存量的一倍以上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
店主李某
无法再作任何辩驳
对其非法超量储存
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接受调查时
李某满脸懊悔地说道
“我只是想多进点货,
趁着旺季多赚一点钱,
也没想什么后果……”
一句轻描淡写的“没想后果”
背后却隐藏着
巨大的安全风险
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物品
超量储存如同在居民区
埋下一颗“不定时炸弹”
一旦因管理不慎引发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嫌疑人李某
已主动到案配合调查工作
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
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行为,不仅违法,更是对自身和公共安全的不负责任。公安机关将持续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定,若发现身边存在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线索,请及时拨打110、12345进行举报,携手筑牢安全防线,营造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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