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全文共85条。《办法》明确严禁信托公司开展通道类业务和资金池业务,同时强化了信托公司在产品管理中的主动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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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作为消费金融领域的重要资金方,信托公司长期参与互联网助贷业务。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目前涉足消费金融业务的信托公司已达20余家,如天津信托、国民信托、华鑫信托、外贸信托、中诚信托、陕国投等。
过去,不少信托公司在合作中仅扮演“资金通道”角色,将获客、风控、放贷决策等核心管理职责让渡给助贷平台,自身仅收取固定通道费,形成 “轻资产、稳收益” 的合作模式。
此次《办法》的出台,从制度层面彻底打破了这一格局。
1.通道模式被全面禁止
- 第四条:信托公司必须履行主动管理职责,不得将管理职责让渡给其他机构或者自然人;
- 第五十六条:不得为自然人、其他机构提供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 影响信托公司需实质承担起助贷业务中的尽职调查、风险管理、投资决策等全流程责任,此前 “只出钱、不管理” 的合作模式将完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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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截图来源:征求意见稿官方文本,下同)
2.资金池与期限错配被严堵
- 第四条:禁止开展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
- 第四十六条:开放式信托产品投非标债权,不得脱离实际投资收益进行分离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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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响:过去助贷业务中常见的“资金池对接债权包”、滚动发行、预期收益率等模式完全失效。信托产品必须实行净值化管理,需如实反映底层资产的风险与收益,再也不能用“预期收益”掩盖风险
监管收紧之下,行业已出现快速反应。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云南信托、国投泰康信托、中诚信托、天津信托等10家信托公司完成助贷合作方信息披露,有平台甚至在《办法》出台当晚更新/更改了官网的助贷合作名单。
《监管收紧!仅8家信托披露助贷合作方,行业透明度亟待破局》(此外,还有——山西信托、粤财信托也完成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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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山西信托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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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粤财信托官网)
这一动作的背后,是2025年4月《助贷新规》明确要求,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及消费金融公司,均需对合作的平台运营机构和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必须在官网或App等渠道公开披露助贷合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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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但截至日前仍有不少机构暂未公开助贷合作白名单,例如外贸信托、中粮信托等。
新规之下,信托公司必须对每笔贷款的客户资质、资金用途、风险审核全程负责,再也无法“躺赚通道费”。
未来,信托公司不再仅提供资金和形式审核,而需投入资金搭建专业团队、完善风控系统,建立覆盖投前、投中、投后的全流程管理制度,这部分合规与运营成本的上升,或将间接传导至资金价格,推动助贷业务综合融资成本有所上浮。
对于中小助贷平台而言,此前依赖信托公司获取大规模、低成本资金的路径愈发艰难,缺乏合规资质与风控能力的机构或将逐步被市场淘汰。而蚂蚁、字节等头部平台因合规优势,或将加速获得稀缺资金资源。行业两极分化将加剧。
此次《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加强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夯实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础。
在“穿透式管理”的监管导向下,互联网助贷行业正加速告别野蛮生长,朝着规范化、透明化的方向转型,信托公司与助贷平台的合作将更注重合规性与风险共担,行业整体发展质量有望持续提升。
本文综合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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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金圈
作者:欢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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