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的朋友注意啦!
近日
国家认监委发布
《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自2025年12月1日起
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将全部予以注销
且不得继续销售
快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成都电动自行车新规,下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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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https://www.cnca.gov.cn/zwxx/gg/2025/art/2025/art_5dd2568ce1c74f4bbb5321584c5b4d98.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25〕144号)关于“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厂或者进口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但符合旧版本标准的产品可以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的要求,为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各电动自行车指定认证机构对依据旧版本标准出具的有效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注销;
对依据旧版标准出具、处于暂停状态且不能恢复有效的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撤销。
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不得继续销售。若违反上述规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目前新国标已正式实施安全标准全面升级
2025年9月1日,电动自行车强制性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正式实施。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防火阻燃、塑料总质量、整车质量上限、北斗定位、脚踏骑行装置等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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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之前生产/购买的电动自行车
不满足国标怎么办?
考虑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产品设计生产并完成检测和认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故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
▶️企业:
- 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
- 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
- 同时,为便于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充分消化,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新标准额外给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
- 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
▶️消费者: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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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实施后如何选购新车?
选购电动自行车可认准CCC认证和产品合格证:
一是看CCC认证。出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获得认证并在车身上标注CCC标志,表明这辆电动自行车经过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可以放心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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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成都发布
二是看产品合格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有产品合格证,一车一证。消费者在购买时可核对随车附带产品合格证上的产品型号、整车编码等信息参数与实车一致。如需进一步核实产品合格证真伪和CCC认证证书是否有效,可扫描产品合格证上的二维码或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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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操作方式:进入平台首页点击“认证结果”,在“证书编号”栏输入CCC证书编号,点击“查询”,即可查看该认证证书状态。
有电动车换新打算的的小伙伴
可以来了解下四川电动车以旧换新补贴
01
实施期限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实施期结束即止。
02
补贴对象和标准
补贴对象
在省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
补贴标准
按购买的新车销售发票中价税合计金额的2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对交售报废老旧锂离子蓄电池旧车并换购合格铅蓄电池新车的额外再给予100元的补贴。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
*具体内容以《2025年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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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新旧车辆要求
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旧车交售日期以回收证明上的回收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新车销售发票上的开票日期为准。
04
申领资格调控
时间和方式
2025年10月18日00:00起,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格调控。
2025年10月31日开始,隔周星期五10:00采取个人消费者领取资格券的方式,确定补贴申领资格。资格券实行总量控制,领完即止。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17日期间未享受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可在“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报名,报名通过后参与领券。
参与流程
已领券的个人消费者持服务平台生成的二维码,在7日内(含领券当日)到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交旧购新,逾期二维码失效。
以旧换新补贴通过抵减新车销售价款的方式,由相关销售主体垫付。已领券的个人消费者仅能享受一次补贴;未领到券的个人消费者可参与后续领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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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申请资料提交时限
相关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应于个人消费者领券当日起7日内,将完整的补贴申请资料提交至服务平台,逾期不予受理。
已按期提交申请的销售主体,应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修改或补充申请资料的,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原渠道提交。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补贴申请。
申领入口: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
(成都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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