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
关于开展2025年水流、湿地、森林等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西安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资源发〔2025〕118号)要求,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灞河等五个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单元预划
本次登记共预划5个登记单元(见附件)分别是:
1个自然公园。涉及西安市3个县(区),自然公园以自然公园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条河流和1个湖泊。涉及西安市4个县(区),河流及湖泊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1个森林自然资源。涉及西安市1个县,森林自然资源以林场管理范围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登记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三、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未央区、灞桥区、高陵区、蓝田县、周至县等5个区县(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包括乡镇、村及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用地单位)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西安市2025年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表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
西安市2025年自然资源
统一确权登记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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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丨 编 辑:马超 | 校对:王军望 | 审核:程渭 丨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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