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江苏网站消息: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行为及其从属,依据《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罚款金额: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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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7月5日,本局接群众举报,称当事人向所服务的绿地长岛小区业主收取2.8元/月/平方米的物业费,超过启东市前期物业服务最高收费标准1.92元/月/平方米,本局依法展开核查。经初步调查,绿地长岛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依据《启东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该小区物业服务费应执行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1.92元/月/平方米,但绿地长岛小区普通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为2.3元/月/平方米,普通多层住宅物业服务费为2.8元/月/平方米,尽管当事人的收费公示标明前述物业服务费包含公共能耗费,但当事人开具给业主的收费票据、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均未区分公共能耗费的具体数额,当事人也未公示公共能耗费的收支明细,未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按实际支出进行分摊。本局于2023年7月31日立案调查。经查,2016年9月1日,当事人与启东市崇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崇和置业)签订绿地长岛项目首个开盘地块:B04地块的《物业服务合同》,因当时启东市首个明确前期物业政府指导价标准的的文件尚未出台,以及岛上地理位置、用电归属等原因,该物业服务合同按上海市“包干制”政策制定物业服务费(包干制:即物业服务费包含除延伸服务外的其他全部物业收费,公共区域水电费等能耗费计入物业费中,不再由业主分摊,物业服务企业自负盈亏。江苏省前期物业不实行包干制,前期物业服务费应执行政府指导价,公共能耗费应单独向业主分摊),收费标准为洋房:2.8元/月?平方米、公寓2.3元/月?平方米(洋房:即多层普通住宅、公寓:即高层普通住宅。)2016年10月8日,启东市人民政府印发《启东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启东市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及对应政府指导价标准,规定了启东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6元月?平方米,最高上浮20。但南都物业与崇和置业仍然沿用首期B04地块的方式和收费标准签订后续地块的《物业服务合同》。2018年9月4日,当事人开始承接绿地长岛小区B01地块、C11地块的物业服务,2019年2月25日,当事人开始承接绿地长岛小区B02、B03、B04、B06、B07、B08地块的物业服务,并与崇和置业重新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因当事人与上海分公司属于同一企业的分公司,为同一民事责任主体,且当事人隶属上海分公司管理,该合同仍然延续了2016年的合同约定。当事人按合同约定公示了收费标准,因合同采用“包干制”原因,当事人未能将公共能耗费单独列账、未对公共能耗收支进行核算、未将公共能耗费向业主分摊、未在收费票据中对物业服务费和公共能耗费进行区分。2019年11月15日,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再次发布《启东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新规,仍规定启东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6元月?平方米,最高上浮20。当事人未按规定调整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
因以下原因,当事人是否实际存在多收价款无法查清:1.当事人的物业服务费中包含应当由业主分摊的公共能耗费属实,计算多收价款应当对公共能耗费予以剔除。2.绿地长岛项目长期出于临时供电状态,电费显著高于居民用电,为保护居民权益,该小区的全部用电均由开发商崇和置业垫付,崇和置业再按0.307元/度的优惠价格向用户转收电费。因此,崇和置业缴纳电费只需要一个全地块供电的总表,该总表包含了住户用电、公共区域用电、办公区域用电、工地用电、物业区域用电等全部用电。而崇和置业收取电费只需要各住户家中的分表,其他区域的表具并未安装完善,无法确认、区分各公区用电量。3.2023年1月31日前崇和置业和当事人均未对已安装的公区表具进行过抄表。2023年1月31日抄表只能体现截止当日各表的最终示数,起始日因各区建设、装表时间不同亦无法确认,因而无法查明任一时间段的公共区域电费。为向当事人索要公区能耗费,崇和置业曾向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庭后协议,但该协议中存在估抄估算,且同样只有截止日无起始日,水费、电费截止日亦不一致,同样无法体现当事人在任一时间段的公共能耗支出。4.当事人仅能提供2021年后的物业费收缴账目,之前账目因时间较为久远未能提供。5.当事人实际收费并未完全按公示标准执行,为提高物业费收缴率,当事人在实际收费中存在对部分用户优惠、减免的情况。6.临时用电价格与居民用电价格的差额于理既不应当由住户承担,也不应当由物业企业承担,本案涉及的问题是具有一定复杂性的政策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非单纯的价格违法问题,临时用电与居民用电的价差无论分摊给业主或转嫁物业企业承担均显失公平,不应通过价格执法方式予以认定。2025年7月1日,当事人在政府指导价幅度范围内重新制定了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已公示执行,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已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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