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高检网11月12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中和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王中和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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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图源:上观新闻)
据顶端新闻此前报道,王中和生于1957年,18岁成为林西县的一名代课老师。国家恢复高考第二年,他考入赤峰师范学校,学习中文专业,毕业后先后在林西县五十家子中学、林西县第二中学当教师。1981年,24岁的王中和离开教师岗位,任林西县委宣传部干事,不到两年半即出任林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两年后,他出任赤峰市委党校中专部副主任。
在赤峰市委党校工作一年多,1987年8月,30岁的王中和回到林西县委宣传部任副部长,仅一个月后即任林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之后任林西县委副书记,39岁任县委书记。之后,他开始在内蒙古跨地市工作,担任过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盟委委员、秘书长,锡林郭勒盟盟委委员、组织部部长,锡林郭勒盟盟委副书记等职。
2005年,王中和转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任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50岁(2007年)时明确为正厅级,2008年任赤峰市市长,2011年任赤峰市委书记。
56岁(2013年1月)时,王中和在赤峰市委书记任上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班子,同年8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2017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2021年辞去该职务。
今年2月16日,在退休四年后,王中和官宣被查,成为农历蛇年第三“虎”。
今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中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通报称,王中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无视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搞权色交易;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将手中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敛财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极目新闻综合高检网、顶端新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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