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运城市绛县大交镇村民高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2023年通过绛县农村商业银行一名员工任某武办理30万元贷款过程中,被要求“让银行主任借用”5万元,承诺一年后归还并支付利息。然而,两年已过,该笔款项既未归还,也停止支付利息,而当初牵线的银行员工已失联,高先生陷入巨额债务困境。
为贷30万“被迫”让出5万
据高先生回忆,2023年8月,他在大交镇经营一家烧烤店,因资金周转紧张,经朋友李某介绍认识了在绛县农村商业银行工作的任某武。“他说自己在农商行上班能帮忙办贷款,有熟人好办事。”高先生称,当时任某武明确表示:“贷款没问题,但贷下来后,银行主任要用5万,不用就不给批。”
尽管感到不合理,但为了顺利获得贷款扩大经营,高先生在朋友李某的见证下同意了这一条件。双方口头约定:5万元由农商行主任使用一年,期间由其支付贷款利息,一年后本金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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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某武带着高某在续鲁村外一处草莓种植大棚拍照地点)
2023年8月26日,在任某武的带领下,高先生前往绛县农村商业银行城关支行办理贷款。由于其实际经营项目为餐饮,不符合农业贷款条件,任某武便带他到续鲁村外一处草莓种植大棚拍摄照片,作为虚假贷款用途材料。
“我在银行门口等,任某武打电话联系后,让我进去找信贷员杨某。”高先生称,整个贷款审批过程极为草率,“几乎没有审核我的身份信息和经营情况,就以‘草莓种植’名义批了30万元,并直接打入我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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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成功后,任某武再次提出:“主任要用那5万元了。”高先生遂通过微信向任某武转账5万元。此后两年间,任某武陆续通过微信分多次转来5万元所产生银行利息中的3000元钱,高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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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通过微信给任某武转账收款的银行流水及微信收款凭证)
承诺成空,借款人陷入困境
然而,从2025年5月将2024年所产生的利息1500元(还差500元)转账给高某后,任某武不再支付利息,也未提及归还5万元本金。高先生多次联系催问,对方起初以“主任有事”“手头紧”等理由推脱,进入2025年7月后,更是彻底失联——电话不接、微信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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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向任某武催要利息和农商行主任联系方式聊天记录)
“我现在每个月要还自己那30万贷款的利息,压力非常大。”高先生无奈表示,“我只想知道,到底是谁用了我的钱?一个银行领导就可以这样拿老百姓的钱不还吗?”
更让他质疑的是:贷款资料造假、审批流程形同虚设、银行员工私下收取资金……这一系列操作是否涉及内外勾结?是否存在职务侵占或诈骗行为?
银行回应:涉事员工无放贷权限,已启动调查
带着高先生的疑问,本报于11月10日联系绛县农村商业银行办公室。曹主任证实,任某武确系该行在职员工,但“仅为普通职员,不具备信贷业务办理资格”。
对于高先生反映的“提供虚假材料获批贷款”“信贷员未审核即放款”以及“银行主任借用客户贷款资金”等问题,曹主任表示高度重视:“此类行为若属实,已严重违反银行内部管理制度和金融监管规定,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据曹主任称,目前,已将此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与业务管理部门联合调查。“我们将核查贷款全流程合规性、相关人员责任,并对是否存诈骗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曹主任称,调查结果将及时向媒体和社会公众反馈。
警惕农村金融“潜规则”
此类事件暴露出部分基层金融机构在贷款审批、人员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明显漏洞。“以‘领导用款’为条件索取借款人资金,本质上是一种变相索贿或诈骗行为;而放任非信贷人员代办业务、使用虚假资料获批贷款,说明内控机制严重失灵。”
截至目前,高先生尚未收到任何还款,也未能获知所谓“主任”的真实身份。他已准备向公安机关报案,还普通借款人一个公道。
截止发稿时,绛县农村商业银行未给予回复,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调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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