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住建局发布《成都市住宅物业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对共有资金来源、专户管理、存入和使用等作出明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哪些资金属于业主共有,并且应当纳入共有资金专户存储和管理?《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六项资金——利用共有部分经营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所得收益;(临时)管理规约或业主共同决定由全体业主共同分摊缴交的费用;业主共同决定实行自行管理的,按照自行管理方案分摊交纳的管理费;共有部分被依法征收、征用的补偿费;共有资金产生的孳息;其他合法共有收入。
同时,业主大会成立后,剩余筹备经费存入共有资金专户。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归业主共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行维修资金专户管理。
共有资金如何存入和使用?《征求意见稿》指出,共有资金应当收支独立、依法使用,未经业主共同决定,不得擅自使用。共有资金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用于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运行经费、购买共用设施设备保险和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支出。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杨升涛
编辑: 覃一川 责编: 张烁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