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北京、福建、广东、厦门、深圳和四川税务部门陆续曝光了6起对取得境外收入未依法申报人员开展引导规范的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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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提醒,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未依法申报境外所得的居民个人要及时申报缴税。
过去,税务部门想知道一个公民在海外的存款、投资收益,难度极大,基本依赖于个人自觉申报。这就造成了监管的“灰色地带”。
但现在情况彻底改变了!!
依靠CRS(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 ,中国与全球上百个国家(包括几乎所有主要的金融中心,如香港、新加坡、瑞士、开曼群岛等)实现了金融账户信息的自动交换。
这意味着,税务部门能清晰地看到——你在海外哪些金融机构有账户,账户里有多少钱,产生了多少利息、股息等收益。
所以,当税务部门说“能有效发现个人申报的境外收入低于其境外金融账户实际收入的情况”时,绝不是空话,而是手握实据的陈述。
那些抱着“钱在海外,税务局查不到”侥幸心理的人,这个幻想可以彻底破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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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到会面临什么后果?
对于未及时纳税申报的,税务部门采取的“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五步法。
- 前两步提示、督促,是给纳税人一个主动改正错误、降低损失的机会。在这个阶段配合,通常只需补缴税款和少量滞纳金,避免了罚款和公开曝光带来的声誉风险。
- 后三步约谈、立案、曝光是动真格,对于无视机会、试图蒙混过关的人,税务部门才会亮出底牌。通过情报交换拿到精确数据,然后精准打击。此时的后果就是“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叠加处罚,并且作为典型案例公之于众,起到“杀一儆百”的震慑效果。
这次11月11日的集中曝光,目的就是告诉那些还在观望的人:“我们不是说说而已,已经有人被处理了,下一个可能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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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净值人群和海外工作者注意!!
这次重点针对的是居民个人。
根据税法,只要你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然没有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你就是中国税务居民,需要就全球所得向中国申报纳税。
这对于以下几类人群影响尤为重大:
- 在海外有金融资产投资(如股票、基金、存款)的人。
- 在海外拥有公司股权并获得分红的人。
- 被外派到海外工作,但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仍在国内的人。 你的境外收入在享受当地税收抵免后,仍需向中国申报。
总而言之,这次多地税务部门的联合行动,是一个明确的信号:中国个人反避税、加强全球收入监管的时代已经全面到来。
长财咨询建议:
(1)立即认真梳理自己和家人名下的全球资产和收入情况。
(2)彻底放弃“税务局不知道”的幻想,在数据透明化的今天,隐瞒的后果远大于合规的成本。
(3)如果存在未申报的情况,应主动联系税务机关或寻求专业税务师的帮助,利用好“提示提醒”这个宝贵的窗口期进行“自我救赎”,避免进入被立案稽查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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