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信息显示,因犯(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大某财富上海分公司负责人于某被上海浦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5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大某财富”即中植系旗下四大财富管理平台之一的大唐财富,于某为该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于晓冰。
2023年下半年开始,中植集团四大财富公司理财产品逾期的消息不断传出,2023年11月,中植集团正式发布公告,称中植集团相关产品陆续发生实质性违约,公告披露,集团总资产约2000亿,剔除保证金后相关负债本息规模约4200 -4600亿。集团已严重资不抵债,存在重大持续经营风险,短期内可用于兑付债务的资源远低于整体债务规模。
2024年3月,北京市警方依法对“中植系”所属财富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立案侦查,对公司高管等主要涉案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4年8月,中植企业集团原董事局主席高某某等49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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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植集团主要通过恒天财富、新湖财富、大唐财富、高晟财富等4家财富管理公司向社会融资,直接把手伸向高净值人群。
上海浦东法院判决书显示,2011年起,中植集团先后设立恒天财富、新湖财富、大唐财富、高晟财富四大财富公司。2017年后,又通过中植国际、中植创信投资等实际控制的企业作为发行方,并设立6家产品管理公司,在未经监管批准的情况下,通过湖南国恒信用资产登记备案中心及部分个人渠道,向公众发行各类定向融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企业资金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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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大唐财富成立上海分公司,2015年7月,于晓冰入职大唐财富上海分公司,先后任上海第一分公司总经理、省级区域总经理,负责下属财富团队的销售及管理工作。大唐财富通过组织管理、业绩督促等方式推动落实销售人员采用电话推销、宣讲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宣传,采用差额补足函等方式承诺7%-9.5%年化收益率,向不特定公众销售非标准化定向融资理财产品,并获取相关绩效工资、奖金、管理津贴等。
2018年8月至2023年7月间,于晓冰团队向客户359人销售定融产品20.73亿,已兑付本金16.59亿,已兑付利息1.45亿,未兑付本4.14亿。
2024年5月,于晓冰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退出违法所得75.27万。于晓冰在家属帮助下退缴违法所得8.75万。
最终,于晓冰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5个月,罚款20万元。
于晓冰出生于1983年12月,毕业于复旦大学。2012年加入中植集团,2015年进入大唐财富。据大唐财富披露,其上海省级大区成立于2018年,拥有员工约130人,下辖5个业务部,业务覆盖上海、浙江、江西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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