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结良缘,金镯定终身——这本该是个美好的爱情故事,谁料婚事告吹,昔日为爱送出的金镯子该归谁?这场“刷”来的爱情又该如何收场?
同住一村的李某和王某原本只是陌路同乡,一次偶然的抖音邂逅,让两人的命运轨迹交汇。乡音乡情瞬间拉近距离,从点赞评论到私信聊天,从线上互动到线下相恋,感情迅速升温。
热恋期间,李某对王某呵护备至。在她生日当天,特意带着她到县城最大的金店,精心挑选了一只沉甸甸的金镯子和一条精美的金项链,总价值超过两万元。“这是我给你的定情信物,也是对我们未来的承诺。”这句深情的告白,让王某感动不已。除了这些贵重物品,恋爱两年间,李某还通过微信转账、红包等向王某转账近四万元,其中不乏“520”“1314”等包含爱意的特殊金额。
随着感情稳定,两家开始谈婚论嫁。然而就在商议婚礼细节时,或因观念差异,或因琐事积累,两人的关系出现了难以弥合的裂痕。王某最终提出了分手。
李某及其家人难以接受这个结果。在他们看来,大额的金钱投入,尤其是那套显眼的金饰,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诚意金”。如今婚事告吹,人财两空,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王某感到委屈,表示自己也承担了恋爱期间的不少共同开销,也曾向李某转账表达爱意,金饰是李某自愿赠送的礼物,代表着当时的感情,岂有分手就要回的道理?那些节日红包具有特殊寓意,属于情感表达,并非借款。
从司法所到村委会,双方进行了数次调解,但都因情绪对立、认知分歧而陷入僵局。最终,李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全额返还恋爱期间的花费及金饰,共计六万余元。
承办法官并未简单开庭下判,而是仔细梳理了数页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厘清了这笔“感情债”的法律性质:
一方面,价值两万余元的金镯子和金项链属于贵重财物,结合当时双方已谈婚论嫁的背景,可以认定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即以结婚为目的。当结婚条件未能成就时,赠与目的落空,接受方继续占有这些财物失去依据,应予返还。
另一方面,“520”“1314”等红包以及日常餐饮、购物消费,金额较小,主要为了维系和增进感情,属于一般性赠与。一旦交付,赠与即完成,分手后通常不支持返还。
掌握了关键事实后,法官组织背对背调解,既讲法理也谈人情。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当场返还李某人民币两万元,主要对应金饰等大额财物的折价补偿。款项当庭履行完毕,这场纠纷圆满解决。
恋爱期间的财物赠与,性质不同,法律后果也不同。处于甜蜜中的情侣,在面对大额财物赠与时,最好能明确其性质:是普通礼物,还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必要时可留有凭证,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若感情无法继续,双方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友好协商处理。理性对待“情”与“债”,才能让曾经的美好留存心底,而不是变成对簿公堂的遗憾。
(来源:旬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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