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不少同事被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慌着自证能力,结果反而陷入被动。其实遇到这种情况,越冷静越有利,掌握这些要点,就能依法拿到应得的赔偿。
一、核心话术:直击公司漏洞,掌握主动权
1. 当公司提出“你不胜任工作”时,别辩解,直接追问:“这个不胜任的结论,是公司正式决议还是个人主观判断?如果是公司决定,请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通知。” 只有拿到正式文件,才能锁定责任主体,为后续维权铺路。
2. 紧接着质疑考核标准:“公司判定我不胜任的具体考核标准是什么?这个标准是经民主程序制定的吗?有没有向我公示过?” 未经合法制定和公示的考核标准,本身就是无效的,公司拿不出依据,所谓的“不胜任”就是空谈。
3. 若公司逼你签字确认考核结果,一定要守住底线:“即便我签字,也不代表认可这个考核标准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考核标准必须明确、可量化,否则不能作为辞退依据。” 法律为你撑腰,不必害怕公司的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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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阶话术:对抗违法解除,明确赔偿要求
1. 若公司辞退流程敷衍,直接指出:“公司既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未支付代通知金,这种操作涉嫌程序违法。” 程序违法的辞退行为本身就站不住脚,你完全有理由提出异议。
2. 依据法律强硬表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我支付2N赔偿金。请明确告知,你们的解除依据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的规定?” 让公司清楚违法成本,不敢肆意妄为。
三、维权路径:步步为营,确保权益落地
1. 首次交锋时,就用上面的话术要求公司举证,立场坚定,不被公司的威压或花言巧语迷惑,逼其自证行为的正当性。
2. 若公司提议调岗或培训,务必索取书面的调岗/培训通知,所有细节需协商一致并留存记录,防止公司变相折腾你或随意调岗。
3. 若公司进行二次考核,同样要求其公示考核标准和流程,确保考核公正透明,避免公司暗箱操作。
4. 一旦收到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别迟疑,立即准备材料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黄金时间窗口不容错过。
⚠️ 关键提醒:全程务必保留好所有书面沟通记录(如邮件、微信消息、通知文件等),电话沟通时开启录音,且录音中要明确对方身份。劳动仲裁的时效为解除劳动关系后的1年内,建议收到解除通知后尽快启动维权程序。
遇到这种事,别慌着自证,也别轻易妥协。你越冷静、越懂法,公司就越不敢轻视你的诉求。依法维权,是每个劳动者的正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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