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冻品属于进口食品范畴,其收货人备案需按海关对进口食品收货人的统一要求准备材料,且所有复印件都要加盖企业公章才有效,具体清单如下:
基础主体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复印件,提交时还需交验正本,以此证明企业具备合法经营和进出口的基础资格。若企业是自理报关,还需额外提供自理报关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核心备案申请文件: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可在 “互联网 + 海关” 平台或单一窗口下载空白表格,按要求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冻品种类等信息,表格需为纸质原件或合规电子件。
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材料:一是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比如冻品的入库检验、在库存储温度管控、出库复核等相关制度;二是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文件,明确专人负责冻品进口全流程的食品安全管控。
经营相关补充材料:需提供拟经营的冻品种类(如冷冻肉类、水产等)以及对应的存放地点说明,要明确仓储场所符合冻品低温存储标准且已完成海关相关备案。
过往从业情况说明(如有):若企业 2 年内曾从事过食品进口、加工或销售业务,需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详细列明此前涉及的食品品种、具体数量等信息,无相关从业经历则无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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