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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律江湖梦
前两天写的那篇被平台删除后又重新发布的文章,反响热烈,不少朋友在留言区展开了讨论。昆明有多少人的房屋断供了?
其中一个案例特别典型,今天拿出来和大家一起探讨。
有位网友在2020年5月购买了某大的房子,合同约定交房日期是2022年11月30日,并明确:如果逾期交房超过180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需退还首付款及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后来由于某大“爆雷”,项目停工,直到2024年11月才正式交房。该项目属于“保交楼”范围,目前已经可以收房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这位网友的问题是:
能否通过起诉某大和银行(手上有银行违规放贷的文件)来解除合同、退回房款?考虑到某大目前的状况,有没有可能打赢官司、真正拿回钱?
我的初步答复是:类似案件我有所了解,但操作难度极大。现在能拿到房子,比起那些依然烂尾的楼盘,已经算是比较幸运的。不建议起诉。
我之所以这样回答,相信不少朋友能够理解。
在某大相关纠纷集中爆发的那段时期,部分法院甚至一度暂缓受理此类案件,具体原因虽然不明,但可见其敏感性。
以下我具体说明,为什么不建议这位网友起诉。
一、解除权行使期限可能已过
根据合同“逾期超过180日解除权成立”的约定,该网友的解除权大约在2023年5月底形成。然而,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及云南地区司法实践,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则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该权利消灭。从时间上判断,这位网友的情况很可能已超过这一法定期限,此时再去起诉解除合同,法院支持的可能性极低。
二、“保交楼”政策下,解除合同的现实阻力大
在现行“保交楼”政策背景下,司法审判会充分考虑社会效果与稳定预期。
如今该房屋不仅已建成交付,还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意味着购房合同的主要目的已经能够实现。在此情况下,法院通常不会轻易判决解除一份本可继续履行的合同。
更重要的是,“保交楼”是国家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重点政策,司法层面会倾向于保障项目整体交付、维护大多数业主的居住权益。如果放任大量购房人解除合同、抽逃资金,可能进一步加剧开发商资金困境,这与当前的政策导向是相悖的。
三、即便胜诉,执行回款难度极高
即使购房人克服万难赢得诉讼,仍将面临“执行难”的现实。某大集团目前已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状态,大量生效判决都在排队等待执行。
换句话说,就算法院判决开发商退还款项,该公司是否仍有足够资金用于支付,是一个巨大的问号。很多购房人可能会陷入“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困境,最终钱房两空。
所以综合来看,能够顺利收房并办证,虽然比原计划晚了近两年,但在当前环境下,已属于相对理想的结果。尽管房产市场价值可能贬值,但相比那些仍苦苦等待烂尾楼复工的业主,这位网友已经算是幸运的。
就我所掌握的信息,在昆明地区购买某大房产后成功退款的案例确实存在,但数量极少,且必须满足两大前提:一是项目确实烂尾、无法交付;二是在法定期间内及时行使了解除权。
像这位网友遇到的“延迟交付,但最终在保交楼政策下交付并可以办证”的情况,我目前尚未了解到成功解除合同并退款的先例。如果各位网友有相关信息或不同观点,欢迎在评论区进一步交流。
一家之言,欢迎交流。
原创不易,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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