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璟璟
近日,一名大学生发布视频称,自己购买电梯广告“通用钥匙”,一口气关停了100多块小区电梯广告。相关视频在网络引发热议。当事人表示,虽然不少居民都对这种“入侵式”广告很不满,但始终没有人愿意真正动手关掉,于是,他决定站出来。
(封面新闻)
现代商业社会,广告的无孔不入让人不胜其烦。梳理近年来的诸多个案,很多雷人广告,其实都是借着“电梯屏幕”传播、轰炸出来的。置于这种大背景下,此番有人扮演“电梯侠”替人出头,也就不足为奇了。
搞了这出“大事”后,当事人称“希望引起法律和权益探讨”。而事实上,类似的探讨,本就一直存在。在那些洗脑的、上头的“电梯广告”一再引爆舆论后,与之相关的公共讨论,一再发生。只不过,相关意见,并没有充分凝结为更为细化的行业规范化文件。时至今日,大多数城市对于楼宇电梯广告的管理,多是依据《广告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显然没有考虑到电梯这一密闭、狭窄空间的特殊性,没有就其“高频使用”与“声波叠振”的实际场景做出针对性的约束。不得不说,这是一种遗憾。
电梯广告对于业主安宁权的侵扰,就如同房间里的大象,显而易见却又无可奈何。一场备受争议的“行为艺术”,当然不是开启公共讨论的正确方式。可既然事已至此,有了这样一个契机,是不是可以试着认真探讨下,电梯广告的分贝以及“话语重复次数”等等指标,是不是也该有个合理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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