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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讯 11月11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安徽、浙江多家农村商业银行及相关责任人因各类违规行为受到处罚。
在安徽地区,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问题较为突出。该行存在与无融资担保资质机构合作开展业务、贷后管理不到位以及违法发放贷款等违规情形。监管部门对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375万元罚款。
同时,对丁常斌、高聪、万正宝、赵静雅、王忠平给予警告并罚款合计33万元,而王华余、张琼则被给予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的严厉处罚。这些违规行为不仅反映出该行在业务合规性把控上的严重缺失,也凸显了相关责任人在履职过程中的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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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地区同样有多起处罚信息公布。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且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等问题,被罚款人民币360万元,朱福友、黄招兵受到警告处分。贷款“三查”是银行信贷管理的关键环节,“三查”不到位极易引发信贷风险,危及银行资金安全和金融秩序稳定。
浙江永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则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以及统计数据不真实等问题被处罚。银行对员工行为管理的缺失可能滋生各类违规操作,而统计数据不真实更是严重影响金融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干扰监管决策和市场判断。该行被罚款人民币180万元,袁志鹏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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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违规设立存贷款考核指标以及统计数据不准确等问题,被罚款人民币165万元,万立受到警告处罚。违规设立存贷款考核指标可能会促使员工为完成任务而采取不正当手段,破坏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此次多家农商行受罚,再次给金融机构敲响了合规经营的警钟。在当前金融监管日益严格的背景下,金融机构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员工合规意识,确保各项业务依法依规开展。监管部门也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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