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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嘉琳/文 医院之间影像共享正在提速。截至今年10月,已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医保影像云软件部署;2027年年底将实现全国医保影像云数据共享。届时,大部分患者跨院就医既无需携带胶片,也无需重复检查,调阅影像云平台上其他医院的数据即可。
这是对2024年11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的落实。这份文件为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定了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检查检验互认进程大幅提速,医保局的政策导向是一大推手。针对医院共享影像数据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医保局规定,如果医院不提供符合要求的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其执行的相关放射检查项目价格必须减收5元。这是用真金白银作为激励,引导医院将影像数据上传到影像云平台。
此外,国家医保局在开展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中,从各地遴选出一批医院作为国家可信评价点,允许其在获得真实世界证据背书的基础上,先行试用创新药品和器械。这一遴选也将“积极配合医保影像云建设”作为前提。
一个独立于单家医疗机构、全国互联互通的影像云平台,对于国家医保局跨省调度影像数据至关重要。但是,影像云平台落地时仍出现不少走样变形之处:
笔者了解到,有的地方政府将影像云平台当成医保大数据产业发展机遇,在其民生保障功能之外,赋予产业园区过多的经济考核指标,这可能造成对涉及患者个人隐私、国家数据安全的医保大数据的滥用;还有的地方政府不顾地方财政实力,想一步到位建设全国最先进的影像云平台,却没有设计好筹资机制,以至于将建设费用转嫁给区域内医院,让本来就经营承压的公立医院更加艰难。
一些地方的影像云平台不好用,还有一个底层原因:当地政府部门(如:财政局、卫健委、医保局)只管一次性建设、不管持续性运营,甚至要求影像云平台的承建方低价中标政府工程——这导致后者没有动力开展维护工作,或者将维护工作转嫁给医院信息部门。这种只顾眼前,不着眼长远的做法,只会重蹈过去医院信息化、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劳民伤财的覆辙,留下“死系统”“烂账本”,改革也不可持续。
为此,笔者呼吁,各地不能回避影像云平台的筹资机制问题,尤其是要合理区分地方财政、医保基金、医院、第三方企业等利益主体的责权利关系。具体来说,可以有两种思路——
一种是行政化思路:可以借鉴带量集中采购(集采)的结余留用政策,对实现医学影像互认后节约下来的卫生费用,通过降低检查检验费用的方式让利一部分给患者,其余用于支付给影像云平台运维、影像数据处理工作。贵州省在全国已经率先探索将云胶片视同传统胶片,纳入集采范围,通过集采大幅降价,降低医院的信息化运营成本。
一种是市场化思路:可以借鉴上海、江苏等发达地区经验,将医学影像数据授权给内资的第三方运营商(如数据集团、产业园区、智慧医保实验室)进行深度开发。在确保数据经过合规脱敏处理的前提下,数据作为资源包售卖获得的收入,也可以用于支持影像云平台建设与运营。不过,要提醒的是,我国需要尽快确立健康医疗大数据信息公开及商业利用的规则,不能事前“画大饼”让商业机构亏本投入,事后又各种设卡不让数据变现。
除此之外,高质量的影像医学诊断本身也存在堵点。比如,一些地方平台出于成本考虑仅保存三个月的影像资料,影响慢病和肿瘤患者的长期随访;部分基层医院设备参数不统一、前处理环节执行不规范,使上传的影像质量参差不齐。云影像能被调阅,但在不同显示终端上的清晰度、加载速度、比对功能等仍未达临床所需。医学影像质量不佳,将直接影响诊断准确性,造成治疗延误乃至误诊误治。
笔者认为,从技术层面看,为了降低影像存储成本、处理成本,经济水平欠佳的地区,不能照搬发达地区做法,没必要保存全量的图像数据,只保存关键病灶或相关区域的影像数据,或者为不同数据设置差异化的存储期,比如:全量影像数据保存3个月、局部影像数据保存1年、影像诊断结果数据保存5年——这样一来,长周期的患者全病程管理需求、短周期的原始数据查验需求,都能兼顾到。另外,影像共享切忌一刀切死板地执行,医院之间影像诊断质量的确存在差异,疾病进程也是变化的,影像共享本身是手段而非目的,其根本目标是让患者能够高效、优质地“看好病”。
(作者系健康国策2050创办人、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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