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抄个近道逆行不碍事”
“没有交警看着,不佩戴安全头盔谁知道”
“机动车道宽敞,我走机动车道”
“一个座,两人骑,省钱又省事”
连云港交警
对骑乘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
严查!严管!严处!
现对一批
电动自行车显见性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引以为戒、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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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胡继林
违法地点:海州区苍梧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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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王广辰
违法地点:海州区通灌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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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徐明
违法地点:开发区大浦路
违法行为: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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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朱开琴
违法地点:徐圩新区东方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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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吴必成
违法地点:东海县和平路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在人行道内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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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武运文
违法地点:灌云县振兴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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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薛亚运
违法地点:灌南县人民东路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在人行道内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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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头盔
在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死亡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若骑乘者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
不闯灯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不逆行
逆向行驶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判断,造成交通秩序混乱,而且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甚至造成骑行人员严重伤亡。
来源|连云港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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