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楼滴漏无人理,街角纸屑罚单新。
洪流暗管流千里,偏逮雨中拾桶人。
有人忙着掘路为政绩,有人看着积水做沉默。该动的地方不动,不该动的地方勤得很。
温州瑞安一汽修厂,因为厂房在装修的原因,店主把3个空的油桶放到了门口,被执法人员发现,当即要求罚款5万。
理由:机油桶,即便是空的,也属于危险废物。露天放在门口违反规定,必须签字罚款。
执法人员告知店主:“签字认罚,罚5万;要是不签,罚10万。”
这就很讽刺,既然“不签也得签”,属于强行的标准,那还有什么“签字确认”的必要。做这个样子给谁看?就好比说“你是要喝药,还是要灌药”。如此,法律成了吓唬人的锤子,而不是教人的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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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有些失误,根本不能算犯错。比如上面这位店主,厂里装修在做地坪漆,那么任何一个正常人能想到的,恐怕和他都不会有什么区别:把3个空的机油桶先移到门口去。
更何况当时3个空桶还是密封状态,必须有专用工具才能打开。
这算什么大错呢?
而且该店主的态度非常诚恳,不仅承认自己的确疏忽大意了,表示马上就搬回去,超过10分钟自己认罚绝无怨言。可就是不行,今天被他们逮到了,怎么着你都得掉下一块肉。
虎眠深山安无恙,犬吠门前被拴绳。
就是这么无奈,就是这般现实。
店主彭先生说道,“近年这行真不好做,除去成本和人工费,一个月也就挣个几千块钱,有时候甚至连几千都没有。这么点小错误,一下就罚5万,根本吃不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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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讽刺的是,记者陪同彭先生前往当地环保局后,工作人员坚持“违法就要罚”,并讲了这么一句话:触犯到我们这个环保的法律,本身就处罚很重。我们的条文最低就是5万。
听起来像句正义宣言,实际上像是在朗诵“程序比良知更重要”的新章。
环保问题的处罚很重,这话也说的出来?恐怕后面还得加上一句,因人而异。
近一段时间以来,多少地方被曝光出了“河水发黑、发臭”、“溶洞堆满几层楼高的垃圾”之类的新闻,而后续呢?要么垃圾已经清理掉了;要么经检测河水没问题,是水中藻类导致;有些甚至找起了“曝光者”的麻烦。
显然,说起对环境的破坏,这些情况远远超过3个空机油桶。可更显然,破坏更大的行为,却几乎没有哪个排污的实体工厂受到处罚。每次倒霉的,不是烧秸秆的农民,就是这些小商户们。
高山藏巨兽,低地捉田鼠。
他们仿佛在寻找一种“均衡美”——污染企业太大惹不起,农民和商户刚好够罚、够训、还能拍照发通报。
更关键的在于,烧秸秆的农民和小商户们稍微出点错,这些人就“闻讯而来”。反观那些真正的“环境污染”呢,十年八年都发现不了,每一次曝光到网络上,都是网民举报。比如昨天长江支流孝子河,又是“渔猎齐哥”曝光出来的。
仅仅今年曝光出来的环境污染问题,这位博主一个人贡献了80%以上。我很好奇,真正负有责任的那些人,领着工资在装瞎吗?如果是装瞎,为什么不能对那3个空的机油桶,也装一装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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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捧水闻了一下差点被熏吐”、“黑水从溶洞流出”、“有刺鼻臭鸡蛋味”……其实这些特征都已经指向有机物腐败分解与硫化氢、氨气等挥发物的源头了,也就是化学性或生物性污水排放。
再加上,重庆南川本就是典型的矿业与工业混合区,周边存在着洗煤厂、化工厂、金属冶炼与电镀厂等。
这些工厂只需要用暗管、偷排管道或地下渗透管线引入溶洞系统,再汇入河道便可以隐蔽的处理掉污水。这种“暗管排污”的手法,有山区的读者可能知道,并不少见。
据媒体消息,极目新闻的记者在“渔猎奇哥”曝光这个情况后,赶赴南川实地走访,捧了点水闻了一下,差点被熏吐出来。
随后,情况严重到上了热搜,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开始介入调查。
可评论区的网民们都在问:为什么才调查,之前干什么去了?
我也不知道,可能去查汽修店门口的空机油桶带来的严重污染去了吧!
风吹空桶响,水黑暗流深。
轻锤敲弱处,重拳避权门。
多说无益,或许只有等到某一天,黑水漫上脚背,才会在意与承认——原来老百姓家门口那几个“空桶”,并不是最空的。
最空的,是某些人的良心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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