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报废车辆机件严重老化、安全性能缺乏保障,本不应上路行驶。但仍有部分驾驶人为图便利,心存侥幸驾驶“问题”车辆,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连日来,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支队通过精准研判与路面联动,以“零容忍”态度筑牢交通安全防线,查获3起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精准打击:科技赋能锁定隐患车辆
“系统预警显示,这辆渝A2****S轻型厢式货车已逾期未检验且达到强制报废标准!”10月12日,勤务三大队民警接到预警信息后,在景雅路路段成功拦截该车,现场查获驾驶人申某。
面对询问,申某坦言“知道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但为了运输便利仍执意上路。“我以为偶尔拉点货不会被发现。”申某的侥幸心理,成为此次违法的直接诱因。
履职疏漏:“不知情”难掩管理失职
10月13日,民警在路面开展违停取证时,发现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行驶状态异常。经系统核查,该车不仅逾期未检验、存在多条未处理违法记录,更早已达到报废标准。民警在石林大道将该车查获时,驾驶人卢某称“车辆属公司所有,自己不清楚具体状态”。
然而,作为直接使用人,卢某未履行核查车辆法定状态的义务,其履职疏漏同样构成违法。“企业管理与个人责任必须同步落实,‘不知情’不能成为免责借口。”办案民警表示。
荒唐借口:“工地刚需”挑战安全底线
10月15日,勤务三大队民警在华福大道设置流动检查站期间,查获一辆问题货车。驾驶人李某表示车辆因车身系统损坏无法通过年审被强制报废,但仍长期用于工地运送工具、接送工人。
“工地上需要用车,我觉得没啥大问题。”李某以“刚需”为由试图逃避责任,却忽视了报废车辆制动、转向等关键系统失效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扣留3辆涉案车辆,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处罚。
大渡口公安相关负责人表示,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不仅违法,而且危险。呼吁广大驾驶人定期对车辆进行检验,保持良好车况,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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