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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期间,各类直播层出不穷,不时传出“头部主播单日带货数亿元”的消息。近日,提醒从业人员合规经营、诚信纳税。这6起案件中,他们使用的偷逃税手段主要有哪些?一起了解,以此为戒↓
高收入 低申报
检查人员进入账号查看发现,主页下展示着运动鞋、运动服以及洗化用品等各种商品的链接,从平台数据看,店铺总销量已达128万件。同时,账号持有人郭鑫鑫历史直播记录显示,该账号在近13天内完成9场直播,每场时长约1.5小时,直播间单日浏览量达7万—8万人次,互动区可见“已拍”“求补货”等大量用户留言,显示出较高的活跃度。
然而,税务信息系统显示的申报数据却与其直播火热的情况形成鲜明反差——该纳税人2020年至2022年申报销售收入对应的税款仅有9万余元。
检查人员依法调取了郭鑫鑫直播平台的经营数据。经过汇总甄别和逐项梳理,预估其带货、佣金、课程等收入总额合计超过1500万元,这与郭鑫鑫声称的收入仅有26万元存在巨大出入,隐匿巨额收入的事实已然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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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通过分析涉案个体户哈尔滨红博商贸城女人世界(经营者杨怡欧)公开的商品单价及历史销量数据,初步估算出其2022年至2024年近三年销售额已超5000万元,且每年都远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认定标准。然而在上述连续的三个纳税年度内,该网店申报的应纳税额竟然均为零,明显不合常理,存在刻意规避纳税义务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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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申报未开票收入
检查人员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常州以马内利塑业有限公司主要依托互联网平台销售塑料制品,具有典型的平台经济特征:客户以个人消费者为主,交易呈现高频、小额的特点。由于部分个人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的意愿较低,企业的申报收入与开票收入之间存在一定差异。但是初步核查结果显示,该公司申报的年度销售收入与已开具发票金额几乎完全一致。
带着疑点,检查人员依法约谈了企业法定代表人赵满满。面对检查人员“是否存在未开票未申报收入”的询问,赵满满矢口否认。面对该公司似乎滴水不漏的解释,检查人员从“平台交易源头”入手,依法调取了该公司的平台经营数据。经过深入分析,日常经营相关的销售收入合计约3000余万元,与企业对应时期申报销售收入2249.46万元相比,约三成收入未体现在企业会计账簿和对公账户流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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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收账隐匿收入
初步约谈后,唐萱以“其人在广州,暂无空闲整理并提供资料”为借口拒绝提供。当检查人员要求其据实提供平台内的实际销售数据时,唐萱以“忘记密码”为由搪塞推诿。
面对这种情况,检查人员依法调取了该店铺在平台的完整销售流水,并与依法取得的唐萱个人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发现该店铺通过平台账户收取销售款项后,将全部经营收入提现至唐萱个人账户。其个人账户的大量流水与其申报的数据形成了鲜明对比,进一步印证了其隐匿店铺经营收入4400多万元的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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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查明该店铺真实经营情况,检查人员依法调取其银行账户资金流水,结合平台经营数据、收入相关情况开展交叉比对,最终还原了该店铺的实际经营模式。店铺协调对接上游厂商,消费者线上下单后厂商直接发货,所有商品销售收入直接进入负责人尚修成的个人账户,上游厂商的货款也都由尚修成个人账户进行支付。至此,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的真相浮出水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纳税是每一个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偷逃税行为将受到法律惩处。

来源丨 中国税务报
编发丨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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