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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行政规范性文件
配备“闹钟”和“定期体检仪”
我市建立“黄红双色预警”机制
近日,咸宁出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创新建立“黄红双色预警”机制,为行政规范性文件配备“闹钟”和“定期体检仪”,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从“重制定”向“全生命周期管理”转变。
《通知》通过明确预警节点、细化责任分工,构建起闭环管理体系:行政规范性文件到期前6个月启动黄色预警,起草或主要实施单位需1个月内完成合法合规、执行效果等核心维度的“体检”并提交评估报告。行政规范性文件到期前3个月启动红色预警,对确需修改或延续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或主要实施单位须在到期前1个月完成草案修改工作。未按时完成修改工作的,起草或主要实施单位需提出政策衔接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未按时推进,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通知》还明确市政府办统筹协调、市司法局统一预警跟踪、评估单位负责“体检修订”、配合单位协同推进的分工机制,确保责任落地。
本通知将在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该文件的施行,有利于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确保政策与法律法规、上级要求同频共振,维护法治统一与尊严,为优化营商环境、夯实法治建设制度基础提供坚实支撑。
来源:香城都市报
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高峰
一审/编辑:黄亚琦
二审:石丽丽
三审:陈小彬
监制:朱封金
出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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