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议会11 月10日晚通过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法案:一旦最终批准,凡以色列公民被谋杀且案发动机为“种族”或“仇恨”,施害者 —— 将面临 死刑惩处。
![]()
当晚,Knesset 在 plenary(全体会议)以 39 比 16 的票数,支持这项“对恐怖分子实施死刑”法案第一读会。法案提出,若罪犯 “出于种族、仇恨或故意危害以色列国与犹太民族复兴”的动机,杀害了以色列公民,则必须判处死刑。
以色列现行法律虽保留死刑条款,但实际使用极为罕见,自 1962 年处决纳粹罪犯 Adolf Eichmann 后,就再无执行。
推动者认为,当前监禁制并未对恐怖分子构成有效威慑:“很多杀人犯坐牢后通过换释放协议重返社会。”法案拟定说明中提到,“惩罚如果被人认为可宽限,就失去震慑作用”。同时,这也是政治势力对安全局势、恐怖打击政策回应的一种强硬信号。
争议与反对声音:批评者指出,此法案可能具有歧视性适用:在条文中似乎只针对杀害犹太公民的“恐怖分子”,而非所有人。最重要的是:该法案还未成为法律,尚须第二、第三读会、委员会程序,执行前长期审议。
以色列此次第一读会通过“恐怖分子死刑法案”,可看作该国反恐态势升级的标志。虽然还未成为法律,但其象征意义重大:国家不仅要惩治恐怖,更希望以极刑震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