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李振国,你看看你,你看看这个家!”
王丽尖利的声音,像一把生锈的锥子,狠狠扎进我的耳朵里。她把一件洗得发白的旧军装扔在地上,伸出涂着鲜红指甲油的手,指着我们不到三十平的筒子楼单间。
“墙壁是斑驳的,屋里连件像样的家具都没有!儿子三岁了,连个正经的玩具都没有,整天就在院子里玩泥巴!我跟着你,过的这叫什么日子?”
我刚从演习场回来,满身的泥土和疲惫,怀里还揣着热乎乎的二等功奖章和几百块奖金。我想给她一个惊喜,我想告诉她,我快要提干当营长了,未来会好的。
可我所有的喜悦和期待,在她刻薄的话语里,被碾得粉碎。
我嘴笨,憋了半天,只说出一句:“部队里都这样,我是军人,要为国家……”
“国家国家!国家能让我穿上漂亮裙子吗?能让儿子顿顿吃上肉吗?”她冷笑一声,眼神里满是鄙夷,“隔壁张大姐的侄女,嫁了个去深圳做生意的,人家回来开着小轿车,浑身穿金戴银!那才叫过日子!你呢?你一个穷当兵的,有什么前途?”
那一刻,我看着眼前这个我曾发誓要守护一生的女人,突然觉得无比陌生。她的话,像一根根毒刺,扎在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我不知道,这场争吵,只是一个开始。
我更不知道,半个月后,当我接到紧急任务要远赴边境驻训时,她会留下一纸冰冷的离婚协议和熟睡的儿子,消失在南下的绿皮火车里。
命运的齿轮,从那一刻起,朝着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疯狂转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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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九十年代初的北方,风总是又干又硬。
我们的部队驻扎在一座小城,城里最高的楼也不过七层。
我和王丽,就是在这座小城认识的。她是城里供销社的售货员,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在那个年代,是十里八乡都数得上的漂亮姑娘。
我追了她一年,把每个月的津贴都省下来,给她买她爱吃的零食,买时兴的雪花膏。
结婚那天,我向她保证,会让她过上好日子。
她当时依偎在我怀里,满眼幸福地说:“振国,有你这句话就够了,我不怕吃苦。”
那时我相信,爱情可以战胜一切。
可我忘了,人心是会变的,尤其是在那个充满诱惑和躁动的年代。
改革的春风吹遍大地,南方的城市日新月异,到处都是“下海”成功的传奇。
金钱,以前所未有的姿态,冲击着每一个人固有的观念。
王丽变了。
她不再满足于我从部队带回来的军功章,不再对我在训练场上挥洒汗水感到骄傲。
她开始频繁地和战友的家属们比较。
“你看人家王副连长的爱人,娘家给买了一台十四寸的彩电,我们家还是黑白的。”
“小刘的媳妇,人家周末都能去市里最好的馆子吃饭,我呢?只能守着你和食堂的大锅饭。”
她的抱怨越来越多,我能做的,只有沉默。
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能参军入伍,一步步走到连长的位置,靠的是血和汗。我没有显赫的家世,给不了她想要的那种生活。
我只能更拼命地训练,争取立功,争取提干。
我相信,只要我不断进步,总有一天能让她过上她口中的“好日子”。
那次演习,我带着手下的兵,在深山老林里潜伏了七天七夜,硬生生啃下了一块最难啃的硬骨头,为整个演习的胜利立下了汗马功劳。
师长亲自给我戴上二等功奖章,拍着我的肩膀说:“好样的,振国!你这个营长,稳了!”
我攥着那枚沉甸甸的奖章,心里想的全是王丽和儿子小军。
我甚至计划好了,等营长的任命下来,我们就符合住独立家属楼的条件了,到时候再把奖金拿出来,给她买一台大彩电。
可我回到家,迎接我的不是笑脸,而是无尽的争吵。
也就是在那段时间,一个叫刘老板的南方人,闯进了她的生活。
刘老板是来我们这边采购山货的,出手阔绰,能说会道。
他开着一辆我叫不上名字的白色小轿车,会给王丽买她从没见过的漂亮裙子,会带她去城里唯一一家西餐厅。
他告诉她,在深圳,满地都是黄金,只要胆子大,不出几年就能成为人上人。
这一切,我都不知道。
我只知道,王丽看我的眼神越来越冷,我们之间的话越来越少。
直到那天,团里下达了紧急通知,我要带队去西南边境执行为期半年的秘密驻训任务。
这是对我晋升营长前最后的考验。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她,我向她保证,等我回来,一切都会不一样。
她看着我,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半年?人生有几个半年?”
我以为她只是在说气话。
02
临走前一晚,我抱着三岁的儿子小军,怎么也亲不够。小军搂着我的脖子,奶声奶气地说:“爸爸,早点回来,小军想你。”
我摸着他的头,眼眶发热:“好,爸爸一定早点回来。”
我看了看王丽,她已经躺下了,背对着我。
我轻轻叹了口气,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然后带着对未来的憧憬,踏上了征程。
边境的日子,比我想象的还要艰苦。
高原缺氧,环境恶劣,任务繁重。
支撑我熬下去的,是口袋里那张一家三口的照片。
我想着等我完成任务,戴着营长的肩章回去,王丽一定会回心转意。
我把大部分津贴都寄回了家,只留下一点点生活费。
我给她写了几十封信,信里满是我对她和儿子的思念,以及对未来生活的规划。
可我所有的信,都石沉大海。
半年后,任务圆满完成,我因为表现出色,被火线提拔为少校营长。
我归心似箭,婉拒了部队安排的接风宴,揣着任命状,搭上了回家的火车。
火车咣当咣当响了一天一夜。
我靠在窗边,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风景,心里一遍遍想象着家人见到我时惊喜的表情。
然而,当我推开那扇熟悉的家门时,迎接我的,是满室的清冷和灰尘。
屋子里的东西少了一大半,王丽的衣服、化妆品,全都不见了。
我的心,一点点沉了下去。
“爸爸!”
邻居孙大妈牵着小军从门外走进来,小军哭着扑进我怀里。
孙大妈看着我,欲言又止,最后叹了口气,递给我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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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国啊,你走后没多久,王丽就……唉,她说她去南方找好日子了。这是她留给你的。”
我的手抖得厉害,几乎捏不住那张薄薄的信纸。
信的内容很简单,和她在争吵时说的话差不多。
嫌我穷,嫌当兵没前途,她要去过她想要的生活了。
信纸下面,压着一封她已经签好字的离婚协议书。
那一瞬间,我感觉天塌了。
我抱着哇哇大哭的儿子,站在空荡荡的屋子里,浑身的血液像是被冻住了。
我没有怒吼,也没有流泪。
一种比心死更可怕的冰冷,从脚底一直蔓延到头顶。
那个曾经说要和我同甘共苦的女人,在我为了我们的未来在边境拼命的时候,扔下我和三岁的儿子,跟别的男人跑了。
我人生的前二十几年建立起来的信念,在那一刻,轰然倒塌。
03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活在一种麻木的状态里。
白天,我像个没事人一样,带着手下的兵出操、训练、学习。
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用高强度的体能消耗,来压榨掉所有胡思乱想的力气。
营里的战友和领导都知道了我的事,看我的眼神里都带着同情。
可我不需要同情。
我李振国,可以流血流汗,但绝不流泪。
最难熬的是晚上。
夜深人静,儿子小军在睡梦中,会呢喃着喊“妈妈”。
每当这时,我的心就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疼得无法呼吸。
我一个三十岁的男人,笨手笨脚地学着给儿子洗衣、做饭、讲故事。
有一次给小军洗澡,他不小心滑倒,额头磕在水泥地上,瞬间起了一个大包。
小军疼得大哭,我也跟着红了眼圈。
我抱着他,一遍遍地说:“对不起,小军,是爸爸不好。”
小军很懂事,他伸出小手,擦掉我的眼泪,抽泣着说:“爸爸不哭,小军不疼。”
那一刻,我下定决心,为了儿子,我也要活出个人样来。
我不能让他因为有一个抛弃他的母亲而被人嘲笑,更不能让他因为有一个消沉的父亲而抬不起头。
我把小军托付给营里一位热心的军嫂,每个月把大部分工资都交给她。
从此,部队成了我唯一的家,工作成了我生活的全部。
我比以前更拼了。
所有人都说,李振国疯了。
演习的时候,我永远冲在最前面。
研究战法,我能抱着一堆资料在作战室里待上三天三夜。
有一次参加集团军组织的战术比武,我连续四十八小时没有合眼,带着我们营,硬是从七个兄弟单位中杀出重围,夺得了第一。
我的职位,也随着我立下的功劳,一路攀升。
副团长,团长,副师长……
时间在日复一日的训练和工作中悄然走过。
转眼间,小军也长大了。
在军营里长大的孩子,身上总有一股同龄人没有的坚毅和懂事。
他从小学习成绩优异,体能也总是名列前茅。
他从来不问我关于他妈妈的事情,仿佛那个女人,只是我们生命中一个无足轻重的过客。
我知道,他是不想让我伤心。
他越是这样,我心里对他的愧疚就越深。
我缺席了他成长中太多母亲应该扮演的角色。
我能给他的,只有我全部的爱,和一个不断努力、成为他榜样的父亲。
九八年,南方发生特大洪水。
我所在的部队,是第一批被派往抗洪前线的。
在一个最危险的决口,连天的暴雨下,洪水像脱缰的野马,疯狂地撕扯着堤坝。
一个年轻的战士,因为体力不支,被卷进了漩涡。
我没有丝毫犹豫,把身上的绳子绑在腰上,另一头交给岸上的战友,纵身就跳进了滔滔洪水之中。
那是我离死亡最近的一次。
冰冷刺骨的洪水包裹着我,巨大的水流冲得我几乎睁不开眼。
我拼尽全力,才抓住那个小战士,把他奋力推向岸边。
我自己,却因为力竭,被一个浪头拍晕了过去。
等我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在野战医院了。
师长来看我,握着我的手,激动地说:“振国,你救了我们师的英雄!”
那次抗洪,我荣立一等功。
04
回来后,我被破格提拔为师参谋长,不久后,又被选送到了国防大学进修。
从国防大学毕业后,我被调往一个更重要的岗位。
我的肩章,从两杠四星,变成了一颗金灿灿的将星。
二零一五年,我被正式授予少将军衔。
授衔仪式那天,小军也从军校请假赶了回来。
他已经长成了一个英俊挺拔的大小伙子,穿着笔挺的军装,肩膀上扛着学员的肩章。
他亲手为我戴上那颗闪耀的将星,然后给我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爸,恭喜你。”他的眼眶有些红。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心中百感交集。
二十多年了。
从那个一无所有的穷连长,到今天肩扛将星的共和国将军。
我走了太远,也失去了太多。
我不知道我是否应该感谢那个决绝离去的女人。
是她的背叛,成就了今天的我。
可午夜梦回,那道刻在心底的伤疤,偶尔还是会隐隐作痛。
我对她,早已没有了爱,甚至连恨都变得模糊了。
她对我来说,只是李军的母亲,一个熟悉的陌生人。
我以为,这辈子,我们都不会再有任何交集。
我的人生,会在军队这条光荣的道路上,一直走下去,直到退休的那一天。
我万万没有想到,命运,却安排了一场我措手不及的重逢。
授衔不久,我接到一项任务,带队前往西北某偏远地区的戈壁,视察一项重要的国防工程。
那里条件艰苦,人迹罕至。
我们一行人乘坐军用飞机,又换乘越野车,在颠簸的路上走了大半天,才抵达目的地。
负责接待的同志,把我们安排在当地唯一一家军队招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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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所的设施很陈旧,但打扫得很干净。
晚饭时,我和几位随行的部下,在招待所的小餐厅里,一边吃饭,一边讨论着明天的工作安排。
餐厅里的服务员不多,看起来都是些四五十岁的当地妇女。
她们穿着统一但不太合身的蓝色制服,手脚麻利地端茶上菜。
我当时正对着一张工程图纸,和身边的副官交代着什么,并没有太在意周围的环境。
就在这时,一声惊呼和盘子摔碎的刺耳声音,打断了我们的谈话。
我抬起头。
只见一个女服务员,满脸惊慌地站在我们桌边,地上是一片狼藉的菜汤和碎瓷片。
她好像是脚下打滑,不小心把一盘热汤给打翻了。
汤汁溅到了旁边一位大校的裤腿上。
招待所的经理,一个矮胖的中年男人,像一颗炮弹一样冲了过来。
他看都没看地上的狼藉,对着那个女服务员劈头盖脸就是一顿痛骂。
“王丽!你眼睛瞎了吗?你知道今天来的都是什么首长吗?这点小事都做不好,你还能干什么?”
05
经理的声音又尖又响,充满了刻薄和鄙夷。
“这个月的奖金你别想要了!赶紧给首长道歉,然后给我滚蛋!”
那个叫“王丽”的女服务员,吓得浑身发抖,头埋得低低的,一个劲地道歉。
“对不起,首长,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她的声音,沙哑,又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熟悉。
我的心,在那一刻,猛地漏跳了一拍。
王丽?
会是她吗?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随即被我否定了。
怎么可能。
天下同名同姓的人多了去了。
她当年跟着那个刘老板去了繁华的南方,怎么会出现在这鸟不拉屎的西北戈壁滩?
我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水,想把这个荒唐的念头压下去。
可我的目光,却不受控制地,落在了那个还在不停鞠躬道歉的女人身上。
她一直低着头,我看不到她的脸。
只能看到她花白的头发,和一双因为常年干粗活而变得粗糙变形的手。
“行了行了,别在这丢人现眼了!”经理不耐烦地推了她一把,“还不快滚去拿扫帚过来收拾干净!”
那个女人被推得一个踉跄,险些摔倒。
她抬起头,满是惶恐的脸上,写满了卑微和屈辱。
当她的目光,无意中扫过我这边时,我们四目相对了。
那一瞬间,时间仿佛静止了。
整个世界的喧嚣,都离我远去。
我的脑子里“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是她。
真的是她。
尽管岁月在她脸上刻下了无数风霜,尽管她的眼神早已失去了当年的光彩,变得浑浊而麻木。
可那张脸的轮廓,我化成灰都认得。
她也认出了我。
她脸上的血色,在瞬间褪得一干二净,变得惨白如纸。
她的嘴唇哆嗦着,眼神从震惊,到恐惧,再到难以置信。
她手里的托盘,“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发出比刚才更响亮的噪音。
整个人,就像一尊被风化了的石像,僵在了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