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通宝光电”)即将迎来北交所首发上会的重要时刻。根据其披露信息,公司计划公开发行不超过1879.34万股,募集资金3.3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智能LED模组、充配电系统及控制模块项目。然而,在其发展蓝图的背后,却隐藏着多重经营与管理层面的挑战。
通宝光电的业务结构呈现出显著的客户集中风险。从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始终维持在94%以上,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对上汽通用五菱的深度依赖。这一比例在2024年已达83.35%,而到了2025年上半年更是攀升至93.45%。如此高度集中的客户结构,直接削弱了企业在商业谈判中的议价能力。公司在行业竞争加剧或客户进一步强化成本控制的背景下,面临持续的降价压力,进而对其毛利率水平和整体盈利能力构成考验。
在公司治理方面,通宝光电呈现出明显的家族控制特征。实控人刘某学、陶某芳夫妇及其子刘某合计持股78.75%,实控人多位亲属在管理层及基层岗位任职,形成密集的亲属关系网。同时,董事会秘书自2020年起频繁更换,引发监管对内控规范性的关注。尽管公司回应称相关安排合规且未影响经营,外界对其治理有效性仍存疑虑。
此外,通宝光电在2024年6月因会计核算问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调查显示,公司在收入确认和存货跌价计提方面存在差错,这导致其2021年度报告、2022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资产减值损失和净利润等多个关键财务数据的列报出现错误,构成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江苏证监局认定公司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此外,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被监管部门约谈。
超八成收入系于单一客户
在汽车零部件行业激烈的竞争格局中,通宝光电的客户结构呈现出一个突出的特征,其高度集中的依赖性引发了市场对其经营风险的关注。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通宝光电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高达94.65%、98.42%、96.57%和99.11%,其中,第一大客户上汽通用五菱占比分别为66.83%、63.99%、83.35%和 93.45%,2024年,公司超过八成收入来源都系于单一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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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通宝光电招股书
客户高度集中首先直接削弱了企业的价格谈判能力。通宝光电的主要客户普遍推行“年降政策”,以上汽通用五菱为例,双方每年都需要对既有产品进行销售价格谈判。在价格协商完成之前,结算甚至只能按照上年价格的95%作为临时价格进行,事后再根据谈判结果“多退少补”。这种结算机制本身就反映了公司在交易中的被动地位。如果行业竞争加剧,或客户自身面临经营压力而强化成本控制,通宝光电将很难抵御降价要求。产品价格的下降若不能通过有效的成本管控或向上游转嫁压力来消化,将直接侵蚀公司的毛利率,对盈利能力构成持续挑战。
多名亲属任职叠加董秘频换引治理规范性质疑
通宝光电的实际控制人为刘某学、陶某芳夫妇及其子刘某,三人合计持有公司78.75%的股份。其中,刘某直接持有公司31.77%的股份,刘某学直接持有公司31.14%的股份,陶某芳直接持有公司15.84%的股份。刘某学为公司董事长,刘某历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陶某芳为公司董事。形成了“家族控盘”格局。不仅如此,实控人多名亲属也在公司内部担任从管理层到基层的各类职务,构建了一张紧密的亲属任职网络。与此同时,公司在2020年以来频繁更换董事会秘书,这一系列变动引发了监管对其公司治理规范性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连环追问。
根据公开资料,除实际控制人三口之家外,刘某学的弟弟担任行政部厂区清洁管理,其弟媳沈某凤为生产制造部包装工;陶某芳的姐姐陶某华在行政部担任勤杂工,姐夫陈某江则为行政部门卫。更值得关注的是,部分亲属担任了公司重要管理职务,例如陶某芳的外甥陈某担任副总经理,其配偶高某任职采购部主管。此外,陶某芳的堂弟陶某伟曾担任销售部副部长,已于今年3月离职。通宝光电实际控制人多名亲属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采购主管、销售部副部长等职务,引起了外界对通宝光电是否能够保持规范治理与有效内控的疑虑。
面对监管的问询,通宝光电回应称,实际控制人亲属的任职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相关人员均勤勉尽责,具备履职必需的知识、技能和时间。公司强调已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治理规则,董事及高管均在公司治理框架下行使职权,并受到股东会、董事会及各项制度的监督约束,不存在因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内控问题被处罚的情形,认为亲属任职未影响公司治理规范性与内部控制有效性。
另一方面,通宝光电董事会秘书职位的频繁更替同样备受关注。2020年1月,孙某晋因已达退休年龄而辞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完全退出公司。接任者周某则在2024年9月因公司内部职位调整需要,转任内审监察部负责人。对此,通宝光电解释称,这两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前均不兼任其他生产经营岗位,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离职时均与继任者进行了充分、有序的工作交接。现任董事会秘书章某具有硕士学位,自2019年即加入公司担任部门总监,熟悉公司业务与管理,已取得深交所董秘培训证明,公司认为其能够胜任职务,前任董秘的离职未对公司治理、资本运作与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因会计差错收警示函三高管被约谈
2024年6月26日,通宝光电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14 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刘某学、刘某、吴某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1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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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官网
根据江苏证监局于2024年6月25日发布的决定,该局在对通宝光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公司在会计核算环节存在明显问题。具体而言,部分业务的收入核算方法出现差错,同时产成品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亦不准确。这些会计核算上的失误,导致了公司在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的多个关键财务数据列报有误,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资产减值损失以及净利润等重要项目。
通宝光电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公司的违规事实,江苏证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通宝光电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此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与此同时,通宝光电的董事长刘某学、总经理刘某以及财务负责人吴某,作为公司运营和财务管理的核心决策与执行人员,未能依照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通宝光电的信息披露不准确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因此,江苏证监局同样对上述三人采取了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他们于2024年6月26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该局接受监管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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