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司法厅纪检监察组、来宾市监察委员会消息:日前,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司法厅纪检监察组、来宾市兴宾区监察委员会对南宁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一级高级警长黄志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黄志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目无纪法,甘于被围猎,私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志坚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志坚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司法厅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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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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