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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雨
2025年11月10日,企业专利观察(PRIP)首发报道,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首次在专利问题上,拟向中国被列入美国“实体清单”的企业,仅以“列入实体清单”为理由,做出不利裁决。
在当日USPTO负责专利无效审理的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发布的一份命令中,对长江存储试图对美光公司拥有的两件专利发起的无效请求IPR2025-00098 (US8,945,996 B2)、IPR2025-00099 (US10,872,903 B2),拟以长江存储属于美国工业和安全局(BIS)的 “实体清单”中的企业,要求长江存储说明理由,证明对该等被列入清单的实体提交的申请进行审理,为何属于对专利局有限资源的合理利用。
这份命令要求长江存储在14日内给出一份不超过10页的简要陈述,说明依据《美国专利法》第35编第314 (a)条不应驳回涉案申请启动复审IPR的理由;同样,美光可以在长江存储提交材料后的14日内,就应该驳回长江存储的请求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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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现行规定,局长有自由裁量权决定是否启动一项专利无效挑战的审查。不过在此之前,决定是否审查的理由从未将“国家安全”因素纳入其中。
直到两周前,USPTO局长斯奎尔斯(Squires)发布了一份最新的备忘录后,首次在专利无效挑战中引入“国家安全审查”,此次长江存储案也成为该新规之后的首起实际案例。
根据该备忘录的精神,斯奎尔斯认为“美国的创新与经济领导力面临外国威胁”的担忧,认为外国对手利用不透明的投资结构,试图影响或获取美国的知识产权资产及相关程序。
并重点提到中国企业,尤其是被美国列入实体清单的企业,正在利用美国的专利无效程序发起对美国企业的专利挑战,此举已经引发极大关注,美国国会亦对此表达了关切。
该备忘录还以脚注的方式,提到了多家中国企业在美国2019-2024年间发起专利无效挑战的情况,其中包括大疆(30起)、长江存储(6件),中芯国际(4件),字节跳动(22件),华为(78件)。
此举被视为美国专利商标局即将在专利无效挑战上,正式引入“国家安全审查”。
很明显,其目标应该主要是针对中国企业在美国的专利无效挑战活动。
事实上,本次做出的这份命令涉及的两件美光的专利,是长江存储在2024年11月就向USPTO提起相关专利应被无效的案件。USPTO经过半年多的初步审理,已经在2025年6月10日,对这两件专利做出了准许启动审查(Institution Granted),也就意味着,长江存储证明了美光的两件专利存在至少一项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性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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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批准启动IPR无效审理的决定
根据美国专利无效程序,如果挑战一件专利主要分成两步:第一步是USPTO确定是否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涉案专利有可能被无效,只有申请人证明至少有一个权利要求是可以被无效的,USPTO才会启动(Institution Granted)下一步实体审理,否则就会拒绝受理(Institution Denied);第二步则是实体审理(Trial),USPTO的PTAB小组将会对相关专利做出细致的是否具备可专利性的决定,最终这件专利有可能被全部无效掉,也有可能部分权利要求被无效掉,也有可能会全部维持专利有效。
也就是说,长江存储对美光这两件专利的无效挑战,实际上已经通过了USPTO的第一步测试。理应进行第二步实体审理。
但是,这一次,USPTO则打破常规,对于已经被正式受理的案件,再次启动了“复核”,并明确引入刚刚颁布的备忘录中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
这也就意味着,未来有可能任何一家中国实体清单企业,在USPTO发起的专利无效挑战,不论在什么阶段,都有可能以“国家安全”名义,被“拦截”下来。
虽然此次命令给出长江存储一次答辩机会,但是从形势来看,十分不利。
对于USPTO的这种做法,已有美国学者表示,此举有违WTO及《巴黎公约》规定的相关外国实体应该享有的同本国相同的待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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