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记者 蒲晓磊
又有一个省份决定延长婚假。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十条措施》,在“加强婚恋政策支持”方面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将职工的婚假延长至20天。
据《法治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28个省份明确延长婚假。此外,《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正在走立法程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已将其纳入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该修正草案明确婚假为20天,自愿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5天婚假。
各地派发的“婚假红包”如何能够真正进入老百姓“口袋”,成为人们关心的问题。
对此,多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延长婚假进一步释放了鼓励适龄婚育的积极信号,也十分符合公众意愿,但同时也要考虑到,过长的假期可能加重用人单位的成本。为更好地推动相关规定的落实,建议完善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建立合理的成本共担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婚假升级 最长可休30天
近年来,为鼓励适龄婚育,不少地方调整了婚假时长。目前,各地婚假长短不一,还未调整婚假时长的广东、广西仍是3天,四川拟将婚假延长至20天以上,其他省份则是将婚假延长到10天至30天不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地方有关婚假的规定,主要依据是1980年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为鼓励晚婚晚育,各地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了天数不等的“晚婚假”或延长婚假。
2015年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时,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删掉了有关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再次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修改,其中提出“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
各地随之修改省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有关“晚婚假”的规定,多地结合实际延长了婚假天数。
其中,婚假最长的是山西和甘肃,两地都在省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三十日。还有一些省份明确,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还可再增加婚假天数。《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
今年四川省人大会议期间,四川省人大代表、四川省青联委员温雪倩建议将婚假延长到15天至20天。
“现在许多人异地就业创业,跨地区婚姻十分常见,如果婚假时间过短,难以支撑婚姻体检、婚姻登记、往返路程、举办婚宴、度蜜月等方面的日程安排。”温雪倩认为,延长婚假回应了社会关切,充分考虑了新婚夫妇对办好婚姻大事的现实需求,充分展现了对新婚夫妇的人文关怀。
政策利好 部分员工休不满
对于各地派发的“婚假红包”,人们在持欢迎态度的同时,更加关心其落地实施情况。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为推动延长婚假的规定更好落地,多地在法规中明确,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福利与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山东规定,婚假、陪产假、育儿假和增加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吉林在将婚假延长至十五天的同时,规定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为确保相关规定的落地,多地还明确了保障措施。《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落实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以及相关待遇的,职工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提起诉讼。
尽管如此,不少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在落实时仍会打折扣,担心太长的婚假会造成一些负担,对此多少有一些抵触。
“结婚一般就是给放一周的假,再长的话领导一般不批。”天津某企业员工刘伟说。
“员工结婚的时候,通常给他们放10天左右的婚假,好让他们有时间筹办婚礼。只要时间不是特别长,找同事帮忙分担一些工作,也就忙过来了。但如果真要请半个月以上的婚假,公司的压力确实会比较大。”河北某小型企业负责人王超对记者说。
不少年轻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3天到5天的婚假,基本上不够用。
“我是去年国庆假期结的婚,提前请了3天假回家布置。家里有亲戚朋友帮忙,比较顺利。但我们也感觉时间很紧张,基本上办完婚礼、招待完亲戚朋友,就回来上班了,根本没时间去蜜月旅行。”北京市某文化公司员工李晶说。
成本共担 建立合理机制
今年5月10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此前,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的“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方便了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社会反响良好,试点平稳顺利。《条例》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深化婚姻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进一步提高便利性。实行“全国通办”后,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可以在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民政部10月2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成效明显。截至9月底,各地已累计办理“全国通办”婚姻登记33万余对。
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教授孙煜华认为,在大力提倡适龄婚育的同时,应当加快完善相应的支持体系,“政府应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缩短政策落地的时间差,推动优惠措施尽快落地实施。同时,劳动监察部门也要加大监督力度,保证婚假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专家表示,婚假政策真正落地,离不开用人单位的理解和支持,要兼顾好职工合法休假和企业正常运转,探索建立更加合理的休假成本分摊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10月印发的《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明确,各地要完善生育休假政策,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合理的成本共担机制。专家认为,可以参照这一要求,将其应用到婚假政策和法规中。
温雪倩建议相关部门出台新婚关怀政策,全社会共同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用人单位在婚假期间正常支付职工工资及各项福利,相关部门可以出台支持政策,在当月给予一定的税收抵扣或者补贴,确保政策更好落地。
“婚假延长后,用人单位的利益会受到影响。各地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的时候,明确相应的政府补贴、税收减免等内容,用公共财政来分担用人单位的成本压力,提高用人单位的积极性,从而推动形成长期的良性机制。”孙煜华说。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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