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来自上游新闻记者贾晨的法制深度报道——
陕西咸阳的一对90后夫妻,妻子苗苗经常被丈夫家暴。
两人是2015年结婚的。但根据上游新闻报道,苗苗的丈夫总会动手打她,打人后又总是表示后悔求饶,考虑到两个儿子,苗苗多次心软。但2024年8月20日晚上,苗苗给亲属发了信息和照片,称自己的脚、腿、膝盖、胳膊都被丈夫打伤。
当日傍晚,苗苗曾拨打110报警。
2024年11月6日,苗苗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期间,苗苗将被家暴证据递交给法院。
2024年12月11日,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苗苗与张某的离婚诉讼请求。
此后,苗苗本不肯回家,暂住于出租房,但丈夫还是通过她收快递的信息找到了她的租住地,通过暴力手段强行将苗苗带回了家。
12月22日晚,苗苗告诉亲戚:当天早上差点被掐死,她报了警,在民警的保护下离开了家。
2024年12月24日清晨,张某开车再次来到苗苗的租住地,要求不离婚,二人发生争执,丈夫再次殴打了苗苗。
根据上游新闻报道:事发地有一大滩早已干涸的血迹,一旁的木凳已经损毁,折断的木凳和路旁的石墩上也有不少血迹。
苗苗的亲属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丈夫对苗苗进行了长时间的殴打,直到苗苗被打晕失去意识才停手,将其塞进私家车。后苗苗的丈夫认为苗苗已经被打死,直接将苗苗从车里抬出,扔到路边。
上游新闻记者采访得知,虽然此后张某报了警,但向警方谎称苗苗是自己想不开跳下去的,但被警方调查后戳穿,之后才交代了真实经过。
案发次日,警方以故意杀人罪对张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日前,张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对于此案,苗苗的父母接受采访时表示: “我们不要任何民事赔偿,只希望法院能判处他死刑。”
苗苗的公公则表示,儿子只是因为没文化、不懂法。
看到这则新闻报道,非常感慨。虽然上游新闻出于种种原因未将视角对准法院,但已经通过充分的笔墨,亮出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有实施家庭暴力情形,且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上述案件中,苗苗长期被家暴,且已经报过警,并已经将被家暴的证据提交给了法院。
在这种情况下,一审法院仍然判决驳回了她离婚的诉讼请求,明显违背了上述法律规定。也正是因为离婚诉求被驳回,才有了丈夫死缠烂打最终发生打死人的悲剧。此案的法官,有渎职之嫌。
第一次起诉离婚,在不存在法定情形的情况下一般都判驳回,这是长期存在的审判潜规则。但此案在已经出现家庭暴力情形的情况下,法院仍然判决不准离婚,让人感到匪夷所思。
新闻一出,网友议论纷纷。有人表示,在人口下降、生育率下降的大背景下,如今诉讼离婚越来越难,即便存在家庭暴力情形,法院的认定标准也比以前更高。再加上“离婚冷静期”,离婚难已经成为现实问题。
但是,这种强行绑定人身关系的做法,真的好吗?离婚难,恐怕除了带来更多的恐婚恐育,看不出任何社会益处。
近年来,各个领域,各种奇闻,越来越多。本质上说,这种操作,和为了打击电诈而在银行存取款、办手机卡过程中为难老百姓异曲同工。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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