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贴再升级!近日,张店人社公布扩大社保补贴范围有关政策。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由企业向登记注册所在地镇(街道)人社所代员工申请,申报时间于2025年12月31日截止。
此次扩大社保补贴范围政策力度再升级,符合条件对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给予一定补贴。
重点行业范围分两类:就业带动能力强、岗位规模增长较快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具体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中的中小微企业“三类企业”;急需的生活服务业中小微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人事代理机构),具体是登记注册行业分类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的中小微企业“五类企业”。
补贴申报享受人员范围: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届和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5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重点行业范围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为准),2025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按月发放工资。
补贴标准上,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重点群体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从重点行业范围企业2025年为重点群体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开始计算,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由企业向登记注册所在地镇(街道)人社所代员工申请;申报时间于2025年12月31日截止,逾期未申报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
相关链接:政策咨询电话
房镇镇人社所:张店区房镇镇政府院内 0533-3882703;
车站街道办事处人社所:张店区山泉路5号(柳泉路与王舍路路口东北角) 0533-2880591;
和平街道办事处人社所:张店区柳泉路与和平路交汇100米路北(忆江南附近) 0533-2210105;
公园街道办事处人社所:张店区商场西路16号(公园小学南门) 0533-2150195;
科苑街道办事处人社所:张店区明清街与莲池中心街交会处西北角 0533-3119657;
体育场街道办事处人社所:张店区东三路与潘南路交叉口 0533-3127058;
湖田街道办事处人社所:张店区湖光路8号 0533-2071068;
马尚街道办事处人社所:张店区联通路198号 0533-2800012。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刘文思 通讯员 翟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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