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工地做夫妻的女人,三年后酒会重逢,我看着她才知其真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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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01

十一年前,南方的盛夏,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

这个城市的边缘,被无数个混乱、嘈杂的建筑工地所包裹。白天,这里是机器轰鸣、尘土飞扬的人间炼狱;夜晚,雨水将一切冲刷得泥泞不堪,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混凝土、铁锈和廉价酒精混合的、令人作呕的气息。

28岁的王强,深一脚浅一脚地,跋涉在回工棚的泥路上。他浑身早已湿透,那件洗得发白的迷彩服,沉甸甸地贴在身上,分不清是汗水还是雨水。他只想快点回到那个用铁皮和石棉瓦搭成的、冬冷夏热的“家”,喝上一口热水,然后沉沉睡去。

就在他路过一堆废弃的建筑材料时,他眼角的余光,瞥见了一个蜷缩在角落里的、模糊的人影。

他起初以为是工地上哪个喝醉了的工友,没有在意。可走过几步后,他又觉得不对劲,那身影,看起来太瘦小了。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掉转回头,打开了那只用了好几年、光线昏暗的手电筒。

光柱之下,是一个女人。

她蜷缩成一团,浑身湿透,长发黏在苍白的脸上,嘴唇因为高烧而呈现出一种不正常的紫红色。她身上穿着一条已经看不出原色的连衣裙,裙子被撕破了好几处,手腕和脚踝上,还有着明显的、被绳索捆绑过的淤青。

很显然,她遭遇了不幸,像是被抢劫后,扔在了这里。

王强的心,被这副凄惨的景象狠狠地揪了一下。他蹲下身,轻轻地拍了拍女人的肩膀:“喂,你醒醒!你怎么样?”

女人在昏迷中,发出一声微弱的呻吟。

王强一摸她的额头,滚烫得吓人!再这么淋下去,非出人命不可!

他不再犹豫,咬了咬牙,将这个陌生的、浑身冰冷的女人,背到了自己的背上,一步一步地,向着不远处那片亮着零星灯火的工棚区走去。

工棚只有不到十平米,一张用木板搭成的床,一张破旧的桌子,就是全部的家当。

王强将女人安放在自己那张还算干净的床上,又跑到隔壁,跟老乡兼工友老李借了一点钱,冒着大雨,跑了几里地,才在村口找到一个卫生所,请来了一位赤脚医生。

打针,喂药,用酒精擦拭身体降温……王强守在床边,忙活了一整夜。

第二天,女人终于退了烧,悠悠转醒。

她睁开眼,看到眼前这个皮肤黝黑、相貌憨厚的陌生男人,眼中充满了警惕和恐惧。

“你别怕,我不是坏人。你昨天发高烧晕倒在路边,我把你背回来的。”王强笨拙地解释着,端上一碗他刚熬好的、热气腾腾的白米粥。

女人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她的眼睛很漂亮,很清澈,像山里的泉水,但那泉水深处,却藏着一丝化不开的迷茫和空洞。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王强发现,这个女人,似乎是失忆了。

她不记得自己叫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家在哪里。问她什么,她都只是摇头,或者点头,很少开口说话。

王强犯了难。把她送到派出所?可她身上没有任何证件,也说不出自己的来历,警察又能怎么办?把她赶走?看她那副柔弱无助的样子,王强又于心不忍。

就这样,女人,暂时地,在王强的工棚里,住了下来。

她为了报答王强的救命之恩,便主动承担起了所有的家务。她默默地为他洗衣,为他做饭,把他那个乱得像猪窝一样的工棚,打理得井井有条。

王强每天下工回来,都能吃上一口热饭,喝上一碗热汤,穿上干净的、带着皂角香味的衣服。这种有人等待、有人关心的感觉,是他这个十几岁就出来闯荡的男人,从未体验过的温暖。

工友们都开玩笑,说王强是“傻人有傻福”,“捡了个漂亮媳-妇回来”。

王强每次听到,都只是憨厚地笑着,不承认,也不否认。

他给她取了个名字,叫“林晓”,因为她醒来的那天,正好是清晨。

在那个艰苦、孤独、充满了荷尔蒙和汗臭味的建筑工地上,王强和林晓,这两个同样漂泊无依的异乡人,就这么,默认了这种不是夫妻、却胜似夫妻的“搭伙”关系。

这个用铁皮搭成的、漏雨的工棚,也第一次,有了“家”的模样。

02

日子,就在搅拌机的轰鸣声、钢筋的碰撞声和工友们的嬉笑怒骂声中,一天天地过去。

一晃,就是八年。

这八年里,王强和林晓,像两株最卑微、也最坚韧的野草,在这座飞速发展的城市的最底层,相濡以沫,艰难地生存着。

他们跟着工程队,辗转于城市里一个又一个的新工地。从南边的大学城,到北边的开发区。住的地方,也从最初的简陋工棚,换成了城中村里,一间月租三百块的、十几平米的廉价出租屋。



林晓,这个看起来柔弱的女人,却展现出了惊人的适应能力和吃苦精神。

她不愿只在家里做饭洗衣,白吃王强的。在王强的反对和劝说无效后,她也跟着,走上了工地。

她从最简单的杂工做起,筛沙,搬砖。后来,她竟然还学会了开搅拌机,学会了绑钢筋。她干活的速度,甚至比一些男工还要快。

她成了工地上一个极其特殊的存在。她依旧沉默寡言,很少与人交流,但工友们都对她充满了敬佩和善意。大家背地里,都管她叫“王强的婆娘”。

而王强,也早已将她当成了自己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他将每个月辛辛苦苦挣来的、被汗水浸透的工资,分文不留地,全部都交给林晓保管。

他会在发工资的那天,奢侈地拉着林晓,去工地附近那个热闹的夜市,要上两大盘炒面,几串烤肉,和两瓶冰镇的啤酒,那是他们每个月最丰盛的“大餐”。

他会记得,林晓在路过一个两元店时,多看了两眼的一只蝴蝶发卡。

第二天,他就会悄悄地买回来,笨拙地,为她别在因为长期劳作而有些枯黄的头发上。看着林晓羞涩而又开心的笑容,他觉得,那就是全世界最美的风景。

他开始攒钱。他把每一分钱,都小心翼翼地存起来。

他梦想着,等攒够了钱,就带林晓回自己的老家,在村里盖一栋漂亮的两层小楼,然后,买上三金,办一场风风光光的酒席,让她名正言顺地,成为自己的妻子。他们还要生一个大胖小子,让他读书,上大学,再也不要像自己一样,在这工地上,吃一辈子的苦。

这个梦想,支撑着他,度过了无数个挥汗如雨的酷暑,和寒风刺骨的严冬。

只是,在这平淡而又充满希望的岁月里,王强偶尔,也会对林晓的身份,产生一丝困惑。

这个与他同床共枕了八年的女人,身上始终有一种与这个环境格格不入的气质。

她虽然干着最粗重的活,但她会下意识地,用尽一切办法,去保护自己的那双手。她会用破布条,把手缠了一圈又一圈。晚上,她会用最便宜的、裂开的蛤蜊油,仔仔细细地涂抹着手上的每一个伤口和老茧。



她沉默寡言,王强一直以为,她可能是个哑巴,或者天生就不爱说话。可有一次,深夜里,他听到她在睡梦中,用一种他完全听不懂的、流畅而又优雅的语言,说着梦话。那语言,听起来,像是港台电影里的粤语,但又有些不同。

她会在休息的时候,一个人静静地坐在角落里,用一根小树枝,在满是尘土的地面上,画出一些王强完全看不懂的、极其复杂的图案。那图案,不像是画,更像是一种……设计图。

这些奇怪的细节,像一个个小小的、无法解开的谜团,让王强偶尔会感到一丝不安。他会想,她到底是谁?她到底来自哪里?

可每当他想深究下去时,生活的艰辛,工头的叫骂,和林晓在他疲惫归来时递上的那碗热汤,又会很快将这些不切实际的念头,冲刷得一干二净。

管她是谁呢。

只要她现在是他的女人,是他王强的“媳妇”,这就够了。

他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一直地,过下去。直到他们都老了,干不动了,就一起回到那个他梦想中的、乡下的小院里。

他从未想过,命运的转折,会来得如此突然,也如此残忍。

03

变故,发生在他们在一起的第八年秋天。

那天,工地上,一个新来的、毛手毛脚的学徒工,在操作塔吊时,不小心碰掉了一捆正在吊运的、重达上百斤的钢筋。

那捆钢筋,像一颗黑色的炮弹,呼啸着,从十几米的高空,径直地朝着下面正在施工的工友老李的头顶砸去。

所有人都吓傻了!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离老李最近的王强,想都没想,一个箭步冲了过去,用尽全身的力气,将老李狠狠地推开。

老李得救了。

可王强的左腿,却被那捆钢筋的边缘,重重地砸中。

“咔嚓”一声脆响。

剧痛传来,王强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他再次醒来时,人已经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左腿被打上了厚厚的石膏,医生说,是粉碎性骨折,至少要在床上躺三个月。

那段日子,是王强人生中最灰暗的时刻之一。他不仅要承受身体上的剧痛,更要承受心理上的巨大压力。他倒下了,就意味着这个家,断了唯一的经济来源。

可林晓,却给了他最大的安慰。

她辞掉了工地上的工作,每天都守在医院里,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他。喂饭,擦身,端屎端尿,没有一句怨言。她变得比以前更沉默了,但王强能从她那日渐消瘦的脸庞和布满红血丝的眼睛里,看到深深的心疼和担忧。

王强不止一次地,拉着她的手,愧疚地说:“晓,对不起,又让你跟着我受苦了。”

林晓每次都只是摇摇头,然后俯下身,用她那有些粗糙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他的脸颊,眼神里,是化不开的温柔。

那份温柔,让王强觉得,自己所受的一切苦,都值了。

一个月后,王强终于可以出院了。虽然还需要拄着拐杖,但总算是能下地行走了。

出院的前一天早上,林晓像往常一样,帮他洗漱完毕,又为他削了一个苹果。

她对王强说:“强,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先回去,给你把那只老母鸡炖上,你回来就能喝到热汤了。”

王强笑着点了点头:“好,路上小心。”

他看着林晓那瘦弱的背影,消失在病房的门口。

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竟是他最后一次,看到她。

那一天,林晓再也没有出现。

王强在医院里,从中午,等到下午,又从下午,等到天黑。他打她的手机,关机。

一种不祥的预感,笼罩了他的心头。

他不顾医生的阻拦,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自己打车回到了他们那个位于城中村的、简陋的出租屋。

钥匙插进锁孔,转动。

门开了。

屋子里,空无一人。

但却异常地干净、整洁。所有的东西,都摆放得整整齐齐。桌子上,甚至还插着一束不知从哪里摘来的、小小的野花。

可所有属于林晓的、为数不多的东西——那几件洗得发白的旧衣服,那只他送给她的蝴蝶发卡,那双她穿了三年的解放鞋……全都不见了。

王强疯了一样地冲到床边,掀开那块被他藏在床垫下的、松动的地板砖。

里面,也空了。

他们这八年来,省吃俭用,辛辛苦苦攒下的、准备回老家盖房子的那五万三千六百块钱,一分不剩,全都不见了。

林晓,带着他们全部的家当,和所有的希望,就这么,凭空地,从他的生命里,彻底消失了。

像一滴水,融入了大海,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

那一刻,王强感觉自己的天,塌了。

他不相信,那个与他同床共枕、相濡以沫了八年的女人,会是一个骗子。

可眼前这人去楼空的景象,又在残忍地告诉他,这就是事实。

他不顾自己的伤腿,像个疯子一样,拄着拐杖,跑遍了这座城市里,他们曾经待过的每一个工地。他拿着林晓唯一的一张照片(一张他偷拍的、模糊的侧脸照),问遍了所有可能认识她的人。

但得到的回答,都是摇头。

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巨大的打击,让王强彻底垮了。他把自己关在那个空荡荡的出租屋里,整日以酒为伴,不吃不喝,不眠不休。

他想不通,他真的想不通。

那个在他最穷困潦倒时,不离不弃的女人;那个在他生病时,悉心照料的女人;那个他早已在心里,认定为一生伴侣的女人……

为什么,偏偏要在他最需要她的时候,以这样一种最决绝、最残忍的方式,离开他?

难道,那八年的朝夕相处,那八年的同甘共-苦,全都是假的吗?

04

就在王强即将被这巨大的悲痛和绝望彻底吞噬时,他的工友,老李,找到了他。

老李,这个五十多岁的、忠厚老实的山东汉子,看着王强那副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落魄模样,一巴掌,狠狠地扇在了他的脸上。

“王强!你他娘的给我醒醒!”老李红着眼眶,怒吼道,“你为了个女人,就要把自己作践死吗?!你忘了你当初是怎么救我的命的吗?你他娘的是个爷们!给老子站起来!”

这一巴掌,打醒了王强。

是啊,他还得活下去。就算是为了报答老李的这份情谊,他也得活下去。

在老李和一众工友的劝慰和帮助下,王强渐渐地,从那段被背叛的阴影中,走了出来。

他戒了酒,重新回到了工地。

他把所有的悲痛和怨恨,都化作了工作的动力。他不再去想林晓,他要让自己忙起来,忙到没有时间去痛苦,没有时间去回忆。

他比以前更能吃苦了,比以前更拼命了。别人不愿意干的脏活、累活、危险的活,他都抢着干。

他的这股拼劲,和之前在事故中舍身救人的英勇事迹,被公司的老板,赵总,看在了眼里。

赵总,是个四十多岁的、精明强干的企业家。他欣赏王强的这股劲头,更欣赏他身上那份踏实肯干、重情重义的品质。

他觉得,这样的人,只当一个普通的建筑工人,太屈才了。

他破格,将王强从一个普通的工人,提拔为了施工小组的组长。后来,又推荐他,去参加公司和一所大学合办的建筑管理夜校,学费由公司全额报销。

这个机会,对于只有初中文化的王强来说,无异于再造之恩。



他抓住了这根救命稻草,开始拼了命地学习。白天,他在工地上,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晚上,他趴在灯下,像海绵一样,疯狂地吸收着那些他从未接触过的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

这三年,他几乎没有任何休息日。

三年后,王强脱胎换骨。

他凭借着自己那丰富的、从最底层干起的基层经验,和他新学到的、系统的管理知识,已经成长为公司一个能独当一面的、出色的项目经理。

他不再是那个满身泥泞、沉默寡言的建筑工“王强”了。他穿着整洁的白衬衫,戴着黄色的安全帽,手里拿着对讲机和图纸,在巨大的工地上,沉稳地、有条不紊地,指挥着上百号工人,被大家尊敬地称为“王工”。

赵总非常器重他,几乎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左膀右臂和公司的核心骨干来培养。

王强的人生,似乎终于走上了正轨,一片光明。

他以为,他已经彻底忘记了那个叫“林晓”的女人,忘记了那段长达八年的、如同梦魇般的过往。

可他不知道,命运,最擅长的,就是捉弄人。

它会在你以为一切都已尘埃落定时,以一种你最意想不到的方式,将那些你刻意埋葬的过去,重新、残忍地,翻到你的面前。

05

三年后的初冬,王强所在的公司,成功中标了市里一个投资额高达数十亿的地标性建筑项目。

为了庆祝这次巨大的成功,也为了答谢各方合作伙伴,公司在城市最顶级的、金碧辉煌的帆船酒店宴会厅,举办了一场极其盛大的庆功酒会。



酒会邀请了许多本市的业界名流、政府官员和重要的投资方代表。

赵总特意带着王强出席了这次酒会。他对王强说:“阿强,你现在是公司的骨干了,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只埋头在工地上。要多出来走动走动,见见世面,拓展一下人脉。这对你以后,有好处。”

王强明白老板的苦心。他换上了赵总特意为他置办的一身价值不菲的名牌西装,头发也精心打理过,整个人看起来,精神焕发,已经完全褪去了当年那个建筑工人的影子。

可即便如此,当他端着一杯香槟,走进那个到处都是水晶吊灯、衣香鬓影、充满了上流社会气息的宴会厅时,他依旧感到了一种强烈的、发自骨子里的局促和格格不入。

周围的人,三五成群,谈笑风生。他们嘴里谈论的,是王强完全听不懂的金融、股票、海外艺术品投资和高尔夫。他感觉自己像一个走错了片场的、笨拙的演员,与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

他尴尬地喝了一口杯中的香槟,准备找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躲起来,等酒会结束。

就在这时,他的目光,无意中,扫过不远处那个被众人如同众星捧月般围绕着的、舞台的中心。

然后,他的目光,就再也无法移开了。

他的视线,被一个正背对着他、与几位看起来身份极其尊贵的大佬谈笑风生的女人,死死地、牢牢地吸引住了。

那个女人,穿着一身剪裁极其得体的、完美地勾勒出她窈窕身姿的、露背的深蓝色高定晚礼服。她那一头海藻般的、微卷的长发,随意地披在光洁的肩上,皮肤白皙得像上好的羊脂美玉。

虽然,只是一个背影。

但她站立的姿态,她那挺拔而又优雅的背影;她偶尔抬手,撩动耳边碎发的那个细微动作;她那盈盈一握的、仿佛一折就会断的纤细腰肢……

都让王强感觉,熟悉到心悸!熟悉到他浑身的血液,都在那一瞬间,开始疯狂地倒流!

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

王强的心脏,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狠狠地攥住,然后又猛地松开,疯狂地擂动起来,几乎要从他的胸腔里挣脱出来。他端着酒杯的手,开始不受控制地、剧烈地颤抖,杯中的香槟,随之晃动着,漾出一圈又一圈金色的、惊心动魄的涟漪。

他死死地盯着那个背影,眼睛一眨不眨,仿佛要用尽全身的力气,用目光,将她的身影,洞穿,刻进自己的骨头里。

她怎么可能是林晓?!

他的林晓,是一个在工地上,与他一起绑钢筋、推水泥的女人;是一个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手上布满了厚厚老茧和伤口的女人;是一个因为常年的劳作而有些微微驼背、连一句完整的话都很少说的、沉默寡言的女人!

而眼前这个,身姿挺拔,气质高贵,被一群非富即贵的大人物们小心翼翼地围绕着,如同女王一般,享受着所有人瞩目的女人……她们怎么可能是同一个人?!

这比天方夜谭,还要荒谬!

就在王强陷入巨大的、天人交战般的自我怀疑和震惊中时,酒会的主持人,已经满面春风地走上了舞台。

他拿起了话筒,用一种无比崇敬、无比激动、甚至带着一丝谄媚的语气,高声宣布:

“女士们,先生们!现在,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有请本次‘城市之心’项目的最大投资方,也是我们今晚最尊贵的客人——来自香港华鼎集团的执行董事,林若涵小姐!”

随着主持人那激昂的介绍声,全场的灯光,瞬间聚焦在了那个女人的身上。

听到掌声,听到自己的名字,那个女人,优雅地中断了与身边人的交谈,缓缓地……缓缓地……转过了身来。

她的脸上,带着得体的、公式化的、无可挑剔的微笑,准备迎接全场所有人的瞩目和欢呼。

当王强看清她那张脸、却依旧无法掩盖那熟悉得刻骨铭心的轮廓的脸时;

怎么会是她,她难道是……?

当她的目光,在环视全场时,与角落里那个脸色煞白的男人,在空中,毫无征兆地交汇的瞬间;

“哐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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