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上海一名大学生发布视频称
自己购买了一把
电梯广告“通用钥匙”
一口气关停了100多个小区
电梯楼宇广告
相关视频引发众人热议
据媒体报道,当事人孔同学称“这实际上是我的一门课程作业,以行为艺术的形式呈现”。他还表示,从初中开始他就被迫接触电梯广告,“大家对此也十分不满,但却很少有人真正动手去关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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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同学认为,电梯广告利用了电梯内狭小的空间,通过噪音不断“洗脑”,强迫乘坐者不断观看广告内容。据介绍,他通过社交媒体平台了解到,电梯广告屏配有手动开关,开关外壳带有锁孔。“我就在购物平台上花几块钱买了通用钥匙,打开后一按就关了。”
孔同学表示,他并不排斥好的广告,但拒绝“侵入式”广告,希望还居民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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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孔同学的行为
不少网友认为他
“做了很多人都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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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认为“行为的确欠妥”
提醒这样很危险
可能会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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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
孔同学私自关闭电梯广告
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根据《民法典》,电梯是业主共有的,投放广告得经业主同意,收益也该归业主。”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法学会理事潘翔表示,除了所有权问题,内容合规性也值得关注。他提到,《广告法》明确禁止广告“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但现实中,靠“重复洗脑”吸引注意的广告,可能扭曲儿童的认知。长时间接触低俗或不适宜的内容会影响儿童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此前报道:)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表示,若关闭过程中损坏设备,且总价值超5000元、存在多次毁坏等情形,可能涉嫌刑法中的故意毁坏财物罪,若行为具有随意性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面临刑事处罚。
你被电梯广告困扰过吗?
对于孔同学的做法
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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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深圳晚报综合(记者 郑淑仪、正在新闻、中国青年报)
编辑 | 张裕麟
审读 | 黄明钢
二审 | 陆楚一
三审 | 蔡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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