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发布《关于对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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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存在聘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人员为客户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情况,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7号)第七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官网介绍,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1.25亿元,是“证券金融行业内提供资讯、数据+IT解决方案一体化服务的金融资讯企业”,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和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资格许可证;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成为中国第一批境内金融信息服务机构,备案号:琼金信备【2021】1号;2018年成为海南省政府评定的第一批总部企业。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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