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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7日清晨,辽阳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史某在取车上班途中突发心梗去世。此前他刚通过微信处理完工作事务,单位为其申报工伤却遭市人社局拒绝。这起案件经两级法院审理,最终撤销人社局决定,认定其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合理延伸",引发社会对工伤与工亡认定标准的热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辽阳市人社局认为史某发病时处于上班途中,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工作场所,故不予认定。但法院审理查明,史某事发前17分钟仍在通过微信回复领导工作问询、向同事核实工作细节,其线上办公行为具有持续性和必要性。
该案审判长指出,随着移动办公普及,"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不应局限于物理空间。若职工经常性、习惯性在线上处理工作,其工作状态的延伸时段和合理路径应纳入工伤认定考量。北京海淀法院此前审理的类似案件也明确,弹性工作制下需结合实际工作状态判断,而非机械区分工作日与休息日。
法律界人士分析,工伤与工亡认定的核心在于"工作关联性"。工亡认定作为工伤认定的特殊情形,需同时满足时间、地点和因果关系三要素。但在数字化办公背景下,传统认定标准面临挑战。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表示,此案判决为新业态下的劳动权益保障提供了重要参照,推动工伤认定标准向"实质正义"迈进。
事件曝光后,网友纷纷呼吁更新认定细则。不少职场人反映,微信、钉钉等工具使工作边界日益模糊,24小时待命成为常态。法院提醒,员工应注意保留线上工作记录,企业则需规范用工管理,避免因异地代缴社保等违规操作导致责任纠纷。目前,辽阳市人社局已启动对该案的重新认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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