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淄博人社局发布
关于清退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的公告
![]()
相关参保人员家属:
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现就马洪军等361名已去世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清退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经去世、个人账户余额未完成清退的参保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申领人范围
去世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等法定继承人,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去世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清退手续。
三、所需材料
(一)参保人员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二)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法定继承人与参保人员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四)参保人员或法定继承人银行卡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携带上述材料至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清退手续。
(二)审核确认:社保经办机构核实材料无误后,办理个人账户资金清退。
(三)资金支付:资金将直接汇入指定银行账户。
五、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办理地点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六、注意事项
(一)预期未办理的,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法依规对个人账户余额进行后续处理。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虚报信息等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如继承人存在争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明确继承权后办理清退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淄博市在职死亡清退个人账户人员名单
附件及通知详情
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1月7日
来源:淄博人社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