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农信社挂牌2.4万套房公开出售的消息引发热议,吉林、甘肃等地多家银行紧随其后,纷纷在资产平台上架各类房产标的,小到几万元的刚需住宅,大到数亿元的商业地产,银行“卖房”俨然成为金融与地产领域的新现象。这一打破大众固有认知的操作,不仅让人疑惑:银行为何突然涉足房产销售?这是否属于超范围经营?背后又释放出怎样的市场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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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跨界卖房,本质并非主动拓展房产销售业务,而是不良资产处置的被动选择。这些挂牌房产的核心来源是贷款抵押物——当企业或个人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时,银行通过法律程序收回抵押物,在完成产权登记、厘清债务纠纷后,将这些产权清晰的房产公开出售,以实现债权回收。在房地产市场调整期,传统的债权打包转让、司法拍卖等处置方式回收率偏低,而银行直接挂牌销售能最大限度提升资产变现效率,减少财务损失。例如兰州农商行出售的学区房单价仅2300元/平方米,较市场价低30%以上,通过价格优势加速变现,正是银行优化不良资产结构的务实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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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超范围经营”的质疑,需从法律定义与业务性质双重层面厘清。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的核心业务范围是存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营业执照中并不包含“房产销售”这一常规经营项目,但这并不意味着银行卖房属于违法经营。从法律性质来看,银行销售房产是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定权利,而非主动开展房地产经纪或销售业务,其依据是《金融企业不良资产转让管理办法》中“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处置原则,属于金融机构的正当权利范畴。与房地产中介的盈利性经纪服务不同,银行卖房不以赚取佣金为目的,核心是回收贷款本金,本质是金融风险化解行为,而非跨界经营。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批量卖房背后释放的市场信号不容忽视。一方面,城商行、农商行等机构集中上架大量抵债房产,反映出部分领域信贷风险的集中释放,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房贷违约形成的不良资产需要加速处置;另一方面,银行通过京东、阿里等公开平台直售房产,且价格普遍低于市场价,既为购房者提供了性价比更高的选择,也侧面反映出市场对不良资产消化的需求缺口。这种“金融机构+资产平台”的处置模式,正在成为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的重要渠道,既帮助银行盘活沉淀资产,也为市场提供了更安全的交易标的——相较于法拍房可能存在的产权瑕疵、腾房纠纷,银行直售房经过严格风控审核,交易风险更低。
回到“是否违法”的核心疑问,答案已然明确:银行卖房不属于超范围经营,而是符合监管要求的不良资产处置行为。我国《公司法》对超范围经营的界定,核心在于是否未经许可从事需特许经营的业务,而银行处置抵债房产无需额外取得房地产经营许可,其行为完全符合财政部关于不良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法律合规风险。当然,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并非专业房产销售主体,在房源信息披露、交易流程规范等方面仍需加强,部分银行尝试与房产中介合作导流,正是完善服务的必要举措。
银行“卖房”的背后,是金融机构主动化解风险、优化资产结构的缩影,而非盲目跨界的经营乱象。这一现象既体现了当前市场风险处置的紧迫性,也展现了金融机构适应市场变化的灵活应变能力。对于购房者而言,银行直售房提供了更安全、高性价比的选择;对于市场而言,这一模式有助于加速不良资产周转,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随着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处置流程的日益规范,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中的房产销售将成为常态化操作,在风险化解与市场平衡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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